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一、 总则
为贯彻实施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推动学科建设,加强学科骨干队伍培养,提升学院学术创新能力,学院决定组建有特色的科研创新团队,并制定本办法。
二、 团队建设目标
团队成员在团队带头人的带领下,形成科研合力,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努力提高学院的科技创新能力、学术影响力及科技服务能力,并力争在人才培养、科研经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在“十二五”后使“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为“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建设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 团队建设指导思想
根据学院现有基础,紧跟学科发展前沿、社会经济发展及地方经济建设的重大需求,按“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各二级学科的内涵,优化遴选创新团队研究方向及团队带头人,求真务实,明确各团队的责、权、利,重点考核团队带头人,全面调动学院各方面的积极性,构建学院积极向上的创新团队文化氛围,实现学院学术创新能力的快速发展。
四、 团队设置与组建
1. 团队设置
根据学院目前实际情况和学科分布,拟设立5个科研创新团队,具体如下: 热能工程团队,动力机械及工程团队,新能源技术及能源材料团队,流体机械及工程团队,工程热物理与暖通团队。
2. 团队组建
(1)团队带头人遴选。团队带头人的产生通过自愿申报、群众推荐、党政联席会议任命等方式确定。
(2)科研团队组建。团队按团队带头人和团队成员双向选择、自愿组合的原则组建,团队成员建议以相近学科方向团队成员为主,鼓励学科交叉。每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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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的成员原则上要求不得少于5人,每人只能参与一个团队。
五、 团队运行与管理
学院根据每年度的具体情况,为每个团队分配一定的学科资源及科研任务,各团队带头人应科学制定年度建设目标与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团队成员的责、权、利,加强对年青教师的指导与培养,注重标志性成果建设,力争实现科研工作的重点突破。各团队的资源、经费及学术活动管理的原则要求如下:
1. 团队科研资源管理
(1) 学院平台开放基金项目指标按照学科相关性、学科建设需要及项目申请书的数量与质量等分配到各科研创新团队,由团队带头人根据具体情况在团队内部进行分配。
(2) 学校分配给学院的科研项目申报名额、科研评优指标等有关的科研资源,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到科研创新团队,由团队带头人在团队进行分配;
(3) 根据各团队上年度的工作业绩,适当调整本年度相关科研资源的指标分配名额。
2. 团队经费管理 (1) 经费来源
每个团队运行经费为2-4万/年,经费来源主要有三方面:① 上级下拨的学科建设经费(包括省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② 学院科研发展基金;③ 学院学科创收平台收入;④其他经费。
(2) 经费使用
根据学科建设总体目标及团队年度建设目标,团队自主制定建设经费使用方案,主要用于人才培养、项目培育、项目申报、项目跟踪、成果申报、学术交流、科研资源建设等。
3. 团队学术活动管理
根据需要,团队带头人定期召开由绝大多数团队成员和研究生参加的学术研讨会议;每个团队每年举行2次以上院级公开的学术报告,要求请校内外高水平专家学者做相关专题报告。
六、 团队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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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标考核
根据各团队的成员数量、现有基础条件及学科积累等,学院将学校分配的科研指标分解至各科研团队,由院教授委员会对团队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落实相关分块经费与项目指标,对业绩排名居前两位的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连续两年考核较差的团队,对其团队带头人进行淘汰或调整。
2. 团队奖励
年度考核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团队分别给予5千元、3千元、1千元的奖励,对年度成绩增长最快的团队分别给予1千元的奖励;团队成员的奖励由团队带头人依据团员表现进行分配;团队运行经费优先向优秀、良好团队倾斜。
七、 附则
1. 未尽事宜由院党政联席会与院教授委员会讨论决定。
2. 根据学院发展状况,经院党政联席会与院教授委员会讨论后对运行经费和奖励金额进行调整。
3. 本方案于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院科研办负责解释。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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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创新团队评审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国家重点、重大项目(每项40分,含自科基金重点、重大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每项20分) 国家级其他项目(每项20分) 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每项20分,含省自科基金重点、重大项目) 省自然科学基金一项目(每项10分) 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每项10分) 省部级其他纵向项目(每项10分) 50万及以上项目(5分,每增加50万加5分) 评分 科研项目 国家级及省部级纵向项目 大型横向项目 第一主持单位(每项80分) 第二参加单位(每项40分) 国家级科研成果 第三参加单位(每项20分) 第四参加单位及以下(每项10分) 科研成果 第一主持单位(每项40分) 第二参加单位(每项20分) 省部级科研成果 第三参加单位(每项10分) 第四参加单位及以下(每项5分) 《SCIENCE》、《NATURE》(每篇40分) 高水平学术《中国科学》、《科学通报》(每篇15分) SCI、EI论文 论文 境外外文学术期刊(SCI、EI检索刊物)(每篇10分) 国内学术期刊(SCI、EI检索刊物)(每篇8分) 20万字以下学术专著(每部6分) 专著与专业学术专著与专业 20万字及以上学术专著,(每部8分) 技术书籍 技术书籍 正式出版的专业技术书籍(有书刊号)(每部6分) 发明专利及实用发明专利(每项10分) 专利 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每项6分) 依据各向指标累积分数排名,第一名一个,第二名两个,第三总分 名两个。 注:1.科研项目以我校为第一申报单位、且项目主持人为团队人员。2.论文发表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第一作者为团队人员。3. 专著与专业技术书籍第一作者为团队人员。4. 专利第一发明人为团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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