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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48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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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

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下列情形中,法院的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

A、二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误,撤销原裁定并指令一审法院审理 B、丙与丁在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和解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制作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C、上诉人戊申请撤回上诉,但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未准许戊的申请 D、甲与己的离婚诉讼中,己在二审程序中死亡,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5章>第4节>上诉案件的裁判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332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39条的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此B选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37条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

2.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37题,单选)

A、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 B、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 C、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 D、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4章>第2节>诉讼标的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请求是基于法律关系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本案的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系。甲基于房屋

租赁法律关系要求法院判决乙支付房租6000元,后又将房租增加至7000元,此时诉讼标的没有变,只是诉讼请求增加,法院应继续审理,因此,ABD项错误,C项正确。 3.关于证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所有证据都应该在法庭上出示 B、书证必须提交原件

C、14岁以下得未成年人不得作为证人

D、对双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人民法院不能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7章>第2节>书证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证据。A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6条的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稳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所有证据都需要出示,只是涉及上述秘密的不得公开开庭时出示,但也必须出示:B可以提交复印件,和原件审核无误的复印件是可以提交的:C可以作为证人,只要其能正确表达意志;D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13条规定,对双方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4.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其生产的电子元件若干,后又销售给丙公司用于电子仪器的装配。在装配过程中,丙公司发现该批电子元件质量不符合要求,遂暂时停止向甲公司支付货款,并要求其赔偿。而甲公司认为该批电子元件并非自己生产,而且在包装运输过程中也不至于造成损坏,质量问题应当由乙公司负责。因此甲公司拒绝了丙公司的赔偿请求,并且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货款。鉴于此,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甲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反诉,请求丙公司支付货款。在本案中,乙公司可以进行哪项与诉讼相关的行为:( )

A、认为受理丙公司起诉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因此提出管辖权异议 B、认为甲公司提起的反诉没有道理,因此向法院申请撤回反诉 C、法院判决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时,认为判决有明显错误而提起上诉 D、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时,履行法院判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5章>第5节>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D 【解析】:

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乙公司在本题中处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地位,因此根据《民诉解释》第82条的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

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因此D项正确。

5.甲市某公司与乙市某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合同于丁市履行。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提交设立于丙市的丙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现两公司因合同发生争议,甲市某公司欲申请仲裁却得知丙市并没有设立仲裁委员会,但甲、乙、丁市均设有仲裁委员会。在此情况下,甲市公司欲解决纠纷。应当如何做?( )

A、向设立于甲市的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设立于乙市的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向设立于丁市的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双方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明确约定仲裁委员会所在地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5章>第2节>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委员会的选定。《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或未经约定的可以通过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的方式再次就原纠纷进行仲裁。

6.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 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42题,单选)

A、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 B、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C、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D、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5章>第3节>上诉案件的调解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中的和解。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后的撤诉,既可以撤回起诉,也可以撤回上诉,此处要看当事人的选择。本题中,当事人选择了撤回上诉。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1]354号)中,2号指导案例指出:民事案件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准许撤回上诉的,该和解协议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制作调解书,属于诉讼外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然,上述通知属于超出大纲的司法解释。但这一逻辑也可以根据基本原理推论得出:本

7.李雄依据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赵乐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赵乐突发心梗死亡。法院分别询问赵乐的继承人赵大和赵二是否继承遗产,赵大表示放弃继承,赵二表示继承。关于本案的执行问题,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法院应当直接执行赵乐的遗产即可 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法院应当裁定变更赵大和赵二为被执行人 D、法院应当裁定变更赵二为被执行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答案】:D 【解析】:

①《民诉法解释》第475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本案中作为被执行人的赵乐死亡,其继承人赵大表示放弃继承,赵二表示继承,故法院应当直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为赵二。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据前所述,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据前所述,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8.关于民事诉讼辅助和保障制度的理解,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

B、法院作出罚款和拘留的决定均须经本院院长批准,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C、黄某在去法院递交上诉状的途中被撞昏迷,因此黄某可以在上诉期届满后的10日向法院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D、拘传只能适用于必须到庭的被告,拘传需要经过院长的批准并用拘传票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1章>第1节>保全的措施 【答案】:B 【解析】:

①财产保全适用于所有的民事案件,先予执行只适用于特定的案件。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民事诉讼法》第116条规定:\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

不停止执行。\因此B选项的说法正确。

③《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故黄某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而非期间届满后的10日内向法院申请顺延期

9.某村民小组在购买鱼饲料的过程中与卖方发生合同纠纷,并希望通过诉讼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针对本案,以下有关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若该村民小组有独立财产,则其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B、村民小组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应当由设立该村民小组的村民委员会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C、村民小组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但在提起诉讼时,应当与设立该村民小组的村民委员会作为共同原告

D、村民小组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但经村民委员会书面授权的除外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5章>第2节>原告与被告的类别 【答案】:A 【解析】:

①《民诉解释》第68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

②由此可见,村民小组是否具备当事人主体资格,取决于其是否有独立财产,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能够成为民事诉讼主体,在诉讼中既可以作为原告,也可以作为被告。因此选项A的说法正确,当选。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10.小王承包的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小王怀疑是附近某著名企业排出的废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污染了水源,直接造成了自己鱼塘里的鱼死亡。于是小王就此提起诉讼,要求该著名企业赔偿损失。关于本案中下列事项的证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关于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需要小王提出证据证明 B、关于此著名企业位于当地河流上源的事实无需证明

C、关于小王鱼塘里的鱼死亡与附近著名企业排出废水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应当由小王承担全部的证明责任

D、如果该著名企业提出公证机关证明其排出的废水符合国家排污标准的公证文书,则企业排出废水是否符合国家排污标准的事实在诉讼中不需再证明,且不可推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8章>第1节>免于证明的事实 【答案】:B 【解析】: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4821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下列情形中,法院的处理方式正确的是:()A、二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误,撤销原裁定并指令一审法院审理B、丙与丁在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和解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制作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C、上诉人戊申请撤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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