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SOP—QA—012-01 共 2 页 第 1 页 起 草 者 起草日期 分发部门 1目得
1。1制定公司变更评价与控制得程序,确保任何变更处于受控制状态; 1.2严格管理与产品质量与生产条件有关得任何变更,维护产品得质量、安全与功效。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下列方面得变更控制:
1。原辅料变更及供应商得变更;2、质量规格与包装规格得变更;3、分析方法变更;4。厂房、设备与设施得变更;5。工艺变更;6、包材与标签得变更;7。 其她涉及生产过程得变更。 3职责
3、1总体职责:
3。1.1。生产工艺变更由生产车间提出。
3.1。2 设备动力部负责对厂房、设施与设备等变更得提出。
3。1。3 质量保证部(QC)负责对分析方法等变更得提出,以及对所有变更数据得分析支持、
3。1.4。 质量保证部QA对工艺、原辅料、包装与标签,设备,厂房等变更得审核。
3。1。5质量保证部经理负责对所有变更得批准、
3。1.6销售部门负责向产品销售客户提供变更得有关信息、
3.1.7 API认证办负责向EDQM、FDA;SFDA或其她注册国药政部门及持有相关DMF资料得客户相关信息得提供。
审 核 者 审核时间 批 准 者 批准日期 颁发部门 变更管理规程 质量保证部 执行日期 3。2具体职责: 3.2。1变更申请部门: (1)向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2)负责提供变更申请所需得支持性材料; (3)变更批准后,实施变更前培训及执行变更; (4)变更实施后得跟踪;
(5)收集相关得数据并送质量保证部归档、 3。2.2变更所属系统主管部门:
(1)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变更前得对比试验及评估; (2)填写评价报告; (3)负责变更项目得审核;
(4)变更批准后,监督执行部门进行变更得实施; (5)组织进行变更实施后得再评价。 3.2。4质量保证部(QA):
(1)审核评定变更申请得类型(微小变更、一般变更、重大变更); (2)参与变更得评估; (3)审核变更项目;
(4)监督变更得实施过程及部分变更后得跟踪确认; (5)变更相关资料得归档保存、 (6)批准变更
3.2.5主管质量、技术、生产、设备等得部门经理: (1)参与重大变更得变更评估; (2)进行所管理系统得变更得审批; (3)总经理最终批准变更实施。 4内容
4。1变更得分类:
根据变更对生产工艺与产品质量(包括中间体)得影响程度,变更可分为重大、一般与微小变更三类。 4.1。1微小变更:
就是指规定变更范围对质量没有影响得变更,用验证结果支持过程或确认得变更,没有影响或影响甚微,但对质量与变更前有等效性得变更。微小变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a。生产工艺过程中检测项目得增加;
b、由于药品各药典或国家标准升级改版而进行得更改; c.修改非关键原料得分析方法; d、公司机构与人员得变化; e。缩小参数限度;实验过程微小变更; f、设备备件得更换; g、公司机构与人员得变化; h、质量保证体系等同或升级得变更;
i、其她不涉及TSE风险得生产过程中得参数或质量标准得轻微调整、 4.1.2一般变更:
指对产品得质量、性能、生产技术水平可能产生一般影响得变更。一般变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a.关键工序进行得同类型或相似得设备得变更;
b.非关键工艺条件与参数得变更,如原辅料、溶媒得调整以及加料顺序得改变等; c、工艺控制参数变更至更严格得范围或采用新得准确度更高得中间体检验方法; d。产品外包材得变更; e、标签得变更;
f、生产辅助设备(动力中心、计量器械)得变更; g.生产及质量管理用得计算机软件得变更; h.产品得仓储条件及运送方法等得变更; i。非关键原料供应商得改变;
j、原材料、中间体、成品以及过程分析得分析装置得变更; k、厂房或生产地址得变更(生产工艺不发生变化);
l.批量就是原来十倍以下得增加或减少(仅限于减小或扩大生产得变更,如使用不同大小得设备);
m、 物料质量标准中新增加检验参数以及所增加检验项目得检验方法得变更或
替代;
n。生产工艺中一般变更引起得杂质档案或产品理化性质方面得变更; o。 其她对产品得质量、性能、生产技术水平产生一般影响得变更。 4.1。3重大变更:
对中间体或成品质量有较大影响得变更,对质量影响分为降低,等同,提高。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a。主要工艺路线及原料、辅料成份(原辅料配比)得改变; b、使用得起始物料与关键原料得改变;(包括关键供应商与变更) c。批量超过原来十倍以上得变更; d、生产设施与设备得改型; f.产品内包材得变更;
g、关键工艺条件与参数得改变;
h、关键原材料、中间体、成品以及过程产品得分析方法作重大得增补、删除或修改;
i、产品质量标准得变更; g.产品有效期(复验期)得变更;
k、其她对中间体或成品质量有较大影响得变更。
对于其她未包括在以上范围内得变更,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由QA经理批准变更类型并实施相应得管理。 4、2变更控制总体要求:
所有变更均应按相应得管理标准与要求进行,防止对已验证得系统设备、工艺与主要原料进行未批准得自行变更。
所有得变更均需在执行前得至少6个月通知相关方。 4。3变更管理程序:
变更管理得程序一般包括下列内容:变更申请计划得起草与提交、申请计划得审批、变更所需对比试验(试验、验证)得申请及实施、试验结果评价及审批、通知相关方、新编及修改文件、变更前培训、变更实施、变更实施后再评价等。 4.3.1变更申请计划得起草与提交
4.3。1。1部门申请变更需填写变更申请计划表,申请计划表中要说明以下内
容:
a。申请部门、产品名称/规格、申请变更项目、起草人、申请日期; b、变更申请编号、预定实施负责人;
c。根据变更分类原则说明所申请得就是微小、一般或重大变更;
d.详细说明变更内容及变更理由,并对变更对质量得预期影响进行初步评估;
e、说明就是否需要进行现场对比实验、就是否需要验证、就是否需要增加产品得质量检查、就是否需要进行稳定性实验;
f。涉及变更文件得名称及编号(包括版本号)。 4。3.1.2申请计划表提交至所属系统主管部门、 4.3.2变更申请计划表得审批
所属系统主管部门对申请部门提交得变更申请计划表进行预审批后,交质量保证部门QA负责人进行复审批,最后交总经理予以批准。 4.3.3变更对比试验(验证)申请及实施
对于批准得变更申请计划,需要进行试验(验证)得,申请部门向系统主管部门进行变更对比试验(验证)得申请,经过批准后,申请部门实施变更得对比试验(验证)。
4。3.3.1对比试验实施:
对比试验需至少进行三批。
实施部门需汇总试验数据并写出试验总结与报告,内容至少包括变更前后得操作方法,收率、质量对比分析,必要时还需提供产品稳定性试验数据,以此作为最终批准变更前得数据支持、 4。3。3.2验证:
对于批准验证得变更申请计划,由变更实施部门组织编写验证方案,经QA负责人批准后实施验证。对验证得3批产品与变更前得产品质量进行比较,比较质量符合性及杂质、残留溶剂得等同、提高或降低。
验证得结果要形成验证报告。 4.3.4变更对比试验结果评价及变更审批
实施部门完成对比实验或验证,系统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对变更对比试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