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示范作用,带动和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教案质量的提高,提升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动态管理、优化结构、德才兼顾、择优选拔”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教案一线从事教案工作三年及以上年龄在周岁以下的专职教师。
三、评选条件
骨干教师须具备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业务条件之一: (一)基本条件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院,工作出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任职以来工作量饱满,无教案事故,教案综合测评在良好(含)以上,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见武华院人[]号)中课程与实践教案评价分在分及以上,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在学科及专业建设、教案改革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二)业务条件
.作为第一作者近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篇(含)以上或在、等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全文检索)篇(含)以上或正式出版发行的专著、译著、教材、教案参考书,质量较高,且主要由本人完成。(核心期刊名录以当年院高教研究与评建办公室公布的目录为准。)
.近年教案或科研成果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本人为主要完成者(前名);或由本人主持的教案科研成果获得院级二等奖及以上。
.近年主持省级及以上重点教研、科研项目(课题)项及以上,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前名),或主持横向科研课题(研究经费不少于万元,以到学院财务账上为准)。
.近年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国家级奖励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项及以上(见附件)。
.近年获省级优秀教师方面的荣誉称号,或累计获院级“十佳教师”、“优秀教师”“教案质量优秀奖”等荣誉称号次及以上。
.近年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或科研成果获省级优秀奖及以上奖励项及以上。
(三)对在人才培养、教案团队建设、品牌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科研项目、教案改革、指导学生竞赛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的教师,经院长提名,系(部)和人力资源部考察推荐,可直接提交有关材料报院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评选方法及程序 (一)评选方法
骨干教师一般在偶数年月份组织评选,评选比例原则上为全院专职教师总数的%,各系(部)评选比例最高为本单位专职教师的。
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两年有效,可连评连任。 (二)评选程序
.符合有关条件的教师向所在系(部)申请并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骨干教师申报表》(附件),由所在系(部)签署推荐意见,确定初选名单报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初选名单进行综合考察。 .人力资源部提交考察通过人选名单报院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公示审定名单,无异议后办理有关手续。 五、考核、待遇及管理 (一)考核
骨干教师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部署,确定考核办法,系(部)组织实施,并于每年月日前将考核情况报人力资源部。
(二)待遇
.对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在一个评选周期内(两年)按一年个月,每月元的标准发放骨干教师津贴。
.对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在职称评审、职务评聘、教材出版、课程建设立项、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优先考虑。
.学院积极为骨干教师继续教育创造条件,鼓励、支持骨干教师参加进修学习、交流活动等。
(三)管理
.骨干教师由学院和系(部)共同管理,以系(部)为主。各系(部)拟定计划,明确在教案、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等方面要达到的主要目标及措施。
.骨干教师要按照系(部)拟定计划,仔细履行职责,刻苦钻研,积极参加教育教案、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等活动,在任期内实现相应目标。
.对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年度考核合格者可享受有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在任期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骨干教师资格及年终考核评优资格: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在工作中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 ()出现教案事故。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二Ο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学院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奖项标准及竞赛名录
一、学院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奖项标准
(一)国家级奖项认定标准:对由国家级主管部门直接组织的全国性竞赛所设奖项,或由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及其直接主管(联合)的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国各类大学共同参加的竞赛所设奖项。
(二)省级奖项认定标准:对省科技成果和由省(部)级主管部门直接组织的省级竞赛所设奖项,或由省政府厅(局)联合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各类大学共同参加的竞赛所设奖项。
(三)全国一级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竞赛所设奖项,一般认定为地市级奖。特殊情况或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力大的竞赛由人力资源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组织专家审定。
二、学院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竞赛名录
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大学生基础力学实验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大学生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大学生节能减排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大学生广告设计大赛、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健身交谊舞锦标赛、大学生桥牌锦标赛、大学生艺术节各类竞赛等。
附件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骨干教师申报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资格 政治面貌 现任 职务 所在系(部) 及取得时间 毕业院校及专业 现任教课程 年 月至 年 月 从事教案工作年限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申报理由:符合文件中业务条件( )项条件,予以说明,并附相关材料。 教研室意见: 签名: 日期(盖章): 系(部)意见: 签名: 日期(盖章): 人力资源部意见: 签名: 日期(盖章):
学院意见: 签名: 日期(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