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双赢印制电路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 富逸花园
图2.5-1 项目周围敏感点及大气、风险评价范围图管委会 虎山村 图例 大气评价范围 风险评价范围 沙龙涌 五山引淡渠 敏感点 黄 茅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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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评价标准
2.6.1 环境质量标准
2.6.1.1 地面水质量标准
根据《广东省近岸海域功能区划》和《珠海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2008~2020),富山水质净化厂排污口所在的沙龙涌未划分水域功能,这里参照Ⅳ类标准;黄茅海为三类海域,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三类标准,标准值见表2.6-1,2.6-2。
表2.6-1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mg/L,pH除外)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项 目 pH值 COD≤ DO≥ BOD5≤ 悬浮物 无机氮≤ 活性磷酸盐≤ 氰化物≤ 挥发性酚≤ 石油类≤ 铜≤ 铅≤ 镉≤ 镍≤ 锌≤ 六价铬≤ 汞≤ 砷≤
(GB3097-1997)第三类标准 6.8-8.8 4 4 4 100 0.40 0.030 0.100 0.010 0.3 0.050 0.010 0.010 0.020 0.100 0.020 0.0002 0.05 表2.6-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mg/L,pH除外)序号 1 2 3 4 5 项 目 pH值 COD≤ BOD5≤ 溶解氧 氨氮≤ 17
IV类 6~9 30 6 3 1.5 珠海双赢印制电路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 7 8 9 10 总磷 总氮 LAS 石油类≤ 悬浮物 0.3 1.5 0.3 0.5 100 2.6.1.2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水资源 [2009]19号),本项目选址处地下水功能属于珠江三角洲珠海地质灾害易发区,地下水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具体见下表:
表2.6-3 地下水环境评价执行标准限值(mg/L,pH除外)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监测项目 pH值 高锰酸盐指数 氨氮 硝酸盐氮 亚硝酸盐氮 挥发酚 氰化物 铅 镉 砷 镍
Ⅲ类 6.5~8.5 ≤3.0 ≤0.2 ≤20 ≤0.02 ≤0.002 ≤0.005 ≤0.05 ≤0.01 ≤0.05 ≤0.05 2.6.1.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和<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评价区环境空气功能属环境空气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由于部分物质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环境质量标准,故参考其它有关标准。其中硫酸、氯化氢、氨采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氢氰酸参照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TVOC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各评价指标所参照的评价标准及标准限值见表2.6-4。
单位 μg/m3 表2.6-4 空气质量评价标准摘录
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二污染物名称 总悬浮颗粒物(TSP) 取值时间 年平均 24小时平均 18
标准值 200 300 珠海双赢印制电路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级标准 二氧化硫(SO2) 年平均 24小时平均 1小时平均 年平均 二氧化氮(NO2)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m) 硫酸雾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 氯化氢 氨 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氢氰酸 TVOC 60 150 500 40 80 200 70 150 35 75 0.30 0.10 0.05 0.015 0.20 0.01 0.6 mg/m3 24小时平均 1小时平均 年平均 24小时平均 年平均 24小时平均 一次值 日平均 一次值 日平均 一次值 日平均 8小时平均 2.6.1.4 噪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选址珠海市斗门区富山工业园电镀基地,本建设项目所在地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具体数据见表2.6-5。
表2.6-5 声环境质量标准(dB(A))
时段 类别 3类 昼间 65 夜间 55
适用区域 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2.6.2 排放标准
2.6.2.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①工业废水
根据《关于广东珠海富山工业园区及周边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粤环审(2011)165号),电镀生产废水需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0-2008)“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工业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部分回用后,其余生产废水经工业管网排入富山水质净化厂处理,最终排入黄茅海海域,黄茅海属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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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的“表3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见表2.6-6)。
含镍废水需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处理达标,需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对于《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没有的项目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表2.6-6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mg/L,pH值除外)
污染物 污染物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pH SS 30 CODcr 氨氮 50 8 总磷 0.5 石油类 2.0 甲醛 10 CN 0.2 -Cu 0.3 Ni 0.1 氟化物 10 (GB21900-2008)表3 6~9 ②生活污水 富山水质净化厂目前已投入使用,企业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富山水质净化厂处理后集中排放,排放口设在沙龙涌。富山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与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之严者。富山水质净化厂进出水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2.6-7 富山水质净化厂设计进水出水标准(mg/L)
名称 设计进水水质 设计出水水质 BOD5 120 ≤20 CODcr 270 ≤40 SS 200 ≤20
氨氮 总氮 总磷 (以N计) (以N计) (以P计) 22 30 3.5 ≤8 ≤20 ≤0.5 2.6.2.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项目工艺废气中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总VOCs参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Ⅱ时段排放限值。
(3)粉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具体排放标准如下表所示:
表2.6-8 电镀废气排放标准(GB2190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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