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施工企业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指企业及企业内部各层次所形成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如机构设置、组织形式、决策权限、监督方式、调节机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方面。
2.企业内部自我管理机制,主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企业生产经营机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以及职工组成。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3.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常运转的标志是所属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体系是否正常运转,其中包括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这些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都是安全生产条件所确定的内容。 4.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是内因。
5.安全生产条件的评价和审核就是外部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监督管理的形式,国家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制性监管的重要手段。 6.企业建立的是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生产经营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他对企业的人员、物资、资金等各方面拥有最高的指挥权和调度权。因此,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责任,有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
7.项目经理既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层的重要角色,更是施工现场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负总责,
8.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转的目的是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体系的正常运转。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常运转的标志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体系的正常运转。
9.完善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是包括施工现场在内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指导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
10.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符合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标准要求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企业标准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
11.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保障企业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的最基础的规定。
12.安全生产管理的“五大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资金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检查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调查制度。(责任、资金、培训、检查、处理) 1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最重要、最基础、最核心的管理制度, 1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是形式上的建立,而应当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形成良好运转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5.实践证明:安全生产管理问题最终都可归结在安全生产责任方面。
16.企业各个部门与人员岗位均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并以文件形式确立。 17.企业各个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必须进行责任交底,均在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上签字确认。
18.企业有对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的管理机制,考核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明确,措施能够落实。
19.施工现场(包括分包单位)各个部门与人员岗位均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并以文件形式确立
2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能够落实到有关部门(包括分包单位)和责任人(如消防管理制度),无遗漏。
21.施工现场(包括分包单位)各个部门与人员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合理。有效、目标明确。
2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能够确保良好的运转状态。 23.施工现场与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能够有机的联系。
24.主要负责人(即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能够有效投入。
25.应对安全劳动防护用品资金、安全教育培训宣传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和安全生产先进奖励资金等费用提出管理要求。
26.有对本部门或施工现有等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进行监控的管理措施。
27.项目负责人应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所需资金能够有效投入。
28.施工现场应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应在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基础上提出施工现场的管理要求。
29.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体现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重在落实,落在实效,强调绩效管理,防止形式主义。
3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应以文件形式确立。
3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应对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出管理要求。
3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由专门部门及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
33.施工单位应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3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5.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6.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7.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要求不包含企业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38.安全生产检查不仅仅是对物的安全因素进行检查,也应对人的安全因素进行检查。安全检查的最终目的是消除隐患。
39.涉及分包单位管理的,必须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明确的管理要求。 40.应明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管理职权,确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41.应明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抽查(不包含企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班组自查
42.应明确由项目经理负责的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以及班组自查等多层次的安全生产检查
43.应对安全生产检查出的隐患提出复查的管理要求,落实各项隐患的整改措施。 44.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应与生产岗位及岗位职责考核和经济利益挂钩。
45.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有两方面内容:一是按照国务院管理内容制定的相应规定;二是对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所采取的管理措施。
46.应有针对等级安全事故以及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具体报告、统计的管理措施,有落实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管理要求。
47.落实各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责任网络,本部及所属单位的报告责任人明确。 48.应有针对等级安全事故以及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提出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要求;
49.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50.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51.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52.企业应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等级事故报告管理规定以及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月报告和零报告的具体管理规定。
53.事故调查处理的最终目的是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5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是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管理职责。
5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55.措施费含: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
56.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57.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米
58.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59.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6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低于该总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不得低于该总费用总额的30%
61.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 62.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该机构的职能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其考核指标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绩效挂钩,不具体承担其它生产任务或者完成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经济考核指标。
6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13)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干扰项为组织
6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1)总承包资质企业:特级6人,一级4人,二级及以下3人 (2)专业承包资质企业;一级3人,二级及以下2人 (3)劳务分包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65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66.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企业委派,并有相应的委派管理文件。 67.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建筑面积配备: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
万到5万的不少于2人;5万及以上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工程合同价配备:5000万以下的不少于1人;5000万到1亿的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 (3)专业承包单位至少1人
(4)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1人;50到200人的2人;200人及以上的3人不得少于施工人们总数的5‰.
68.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检查、监督、查处、整改、报告、情况 (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予以纠正查处; (4)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责令整改;
(5)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6)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6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
70.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考核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是:(1)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事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2)热爱本职工作,职业道德良好;(3)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71.工程项目负责人:取得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除外);从事建筑施工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判断题没有括号内容为错
72.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知识两个方面
73.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每年要参加一定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即继续教育)。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7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 75.江苏省增加的特种作业工种:(1)建筑焊工 (2)建筑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3)桩机操作工;(4)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5)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机动车司机 76.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77.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
78.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以企业为主,包括岗前(含转岗)培训,持证后的继续教育以及日常生产活动中的技术交底等
79.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80.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81.根据发生安全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建筑施工危险等级分为I , II , III 级。 危险等级为I级,对应的事故后果为很严重,危险等级系数为1.10
危险等级为 II级,对应的事故后果为严重等,危险等级系数为1.05, 危险等级为 III级,对应的事故后果为不严重,危险等级系数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