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管理办法-终稿
河南理工大学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文件
院字[2017]2号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修订稿)
毕业设计(论文)是人才培养方案中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
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设计、绘图、计算机应用、软件编程、翻译、 文献查阅等)独立分析和解决科研、生产和社会实践问题的重要载体,是对学生科学 思维、实验研究、技术分析、学术规范等能力的检验。为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机械与 动力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
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本科教学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组织管理。 为加强 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由本科教学分管院长任组长、 专业系(教研 室)主任、教科办主任为成员的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设计的具体工作。
二、 毕业设计(论文)流程、组织及时间
1. 毕业设计(论文)流程一般包括选题与开题、中期检查、论文评阅、查重、
论文答辩、归档等。
2. 毕业设计(论文)以各系(部)为主进行组织与管理。毕业设计(论文)要 与毕业实习统筹兼顾,最好
由同一个教师指导。
3. 毕业设计(论文)时长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规定要求执行,不得任意増减。
三、 选题要求
1. 选题要符合各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训练要求,应尽可能结合本学科的发 展前沿和社会实际,具有一
定的学术性和社会应用价值,落实到生产、教学、科研、 管理、经济、社会、文化和实验等具体任务上。
2. 选题要注意任务星适当、难度适中,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毕业设计(论文).对部分成
绩优秀的学生,可安排一定难度的综合性题目.选题原 则上不能与往年题目相同。
3. 如果题目较大,需要多名学生共同参与的,在方向、内容、技术指标、要求 上葵有明确区别。 4. 各专业根据本专业特点,制定本专业毕业设计大纲,明确具体选题类型和工作 量要求,毕业设计选题应
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
四、 指导教师、评阅人资格与职责
1.各系(部)要为每名学生配备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教风 严谨、专业业务水平高、责任
心强的教师或校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对初次担任指导工作的青年教师,要指派有丰富经验的教师进行
督导,定期指导他们的工作。指导教师一经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