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中控室人员值班纪律
(一)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违者罚款100元。 (二)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若因特殊原因迟到早退,必须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无故迟到早退2小时以内,罚款100元,无故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当日考勤作废。
(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进行调休或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值班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未请假者,罚款200元并记旷工一次。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值班时有互相监督的权利及义务,发现同班人员无故迟到早退及离岗,必须及时向单位主管领导汇报,不得互相包庇,隐瞒不报,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在值夜班时,应每隔2个小时面向中控室监控镜头站立1分钟,该视频记录将用于确认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及用来证明值班人员未睡岗,一个月内如果夜班员工连续有3次忘记记录该视频,视为在岗睡觉一次,罚款100元。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严禁采取打假卡,代打卡等方法欺骗公司考勤,违者一经发现,根据公司规定,将直接开除处理。
(七)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每天做好各种消防巡查工作,并在相应记录本上记录,不得无故不记录,超前记录,不得伪造检查记录,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八)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每天认真、规范填写值班记录,定期(月)收集装订,并妥善存档备查,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交接班应认真、细致,上班遗留问题交接给下一班,应做好记录,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十)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上班期间手机、对讲机必须在开启状态,并及时充电,通过对讲机联系喊话应及时回复,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十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需要吃饭时必须轮流去食堂就餐,后去吃饭的人员必须等先去吃饭的人员吃完饭返回中控室后方可离开中控室值班岗位去食堂就餐,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十二)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在每个月初5号前将本月所有中控人员的值班计划表排好,所有中控室值班人员均应在该值班表上签字,并由直接负责填写该值班计划表的中控员将签好字的值班表交至安全主管处,作为查岗的依据,无故迟交、不交值班计划表,对该中控室全体值班人员每人处罚100元。
(十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12小时/班次上班(8:00-20:00),在中控室人员为4人的情况下,白夜班均执行上6天休息1天的制度;在中控室人员为5人的情况下,白班(3人)执行上2天休息1天的制度,夜班(2人)执行上6天休息1天的制度,一个月调整一次白夜班。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改交接班时间,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且当日考勤记录不被主管认可,需自行向人事部考勤员及行政后勤部经理解释原因。 (十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因个人疏忽未能及时对消防物联网设备报警做出回应操作,致使消防支队误认为公司发生火灾而派消防车赶到公司现场的,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处以500元罚款。
(十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连续两次触犯公司纪律的,根据情节严重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者可直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