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矿领导、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矿长是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 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种规 范性文件,亲自把握各项安全重点。
3、 对“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矿井防治水等方面的 人、财、物供给负领导责任。
4、 定期听取各单位的安全工作汇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定期检查本矿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三违”查 处情况。 6、 按时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布置安全工作。 7、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解决煤矿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做到安全与生产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努 力改善煤矿劳动条件。
(二)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和各种规范性文件。
2、 把安全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定期对分管单位、 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3、 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 带头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带领党群部门协助行政矿长 抓好安全生产。
5、 把执行“安全第一”方针的好坏列为选拔、使用和考核干部 的重要内容
6、 定期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动。 7、 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 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协助党委书记宣传贯彻并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 策、法律、法规和各种规范性文件。
2、 定期对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3、 对分管工作负责,协助书记带领党群部门帮助行政矿长抓好 安全生产。
4、 把执行“安全第一”的好坏作为选配干部的考核内容之一。 5、 参与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6、 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 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 种规范性文件。
2、 把安全工作纳入纪委监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安 全生产效能监察工作,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3、 定期抽查干部依法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
4、 依法维护职工群众检举、控告安全生产过程中违章违纪领导 干部的合法权利。
5、 依照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6、 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发现违章违纪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五) 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 种规范性文件。
3、 对分管区科的业务保安工作行使监督权。
4、 监督检查本单位采面初次放顶,采面收尾和过地质复杂带等 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 在计戈U、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6、 监督基层区(科)制定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各的发生。
7、 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 米煤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性文件。
3、 对分管区科的业务保安工作行使监督权。 4、 监督检查采煤工作面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 在计戈U、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6、 监督基层区(科)制定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各的发生。
7、 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 安全副矿长(安监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对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 对驻在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文件和《规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类事故种规范布置、类事故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