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管理规定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有限原版已签公司 值班管理规定
司规字第05号
第一条
目的
为确保公司工作连续性,妥善处理夜间及节假日期间的临时性事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值班人员
值班负责人:公司总经理 值班人员:系级及以上干部
值班安排表由综合经营管理科编排,并及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
第三条
值班时间 1、 夜间值班时间:
夏季17:30—次日08:00;冬季17:00—次日08:00 2、 周末及法定假日白天值班时间
夏季17:30—次日08:00;冬季17:00—次日08:00
第四条
值班人员职责 1、 处理临时发生事件; 2、 接待来访人员;
3、 公司生产、办公秩序的检查、巡查;
4、 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应应急事项;
5、 负责完成或传递上一值班人员记录的重点未完成工作; 6、 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1、2、3、4、第六条
1、2、3、4、5、第七条
值班期间注意事项
值班人员遇突发事件或收到电文可在职权范围内先行处理,上班后第一时
间报告相关部门主管,并向本部门主管汇报。
非职权所及且事情紧要的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密件或限时信件应原封保管,并于第一时间报知有关领导;
值班人员应按值班要求不定时点检,并填写值班记录。如有重要事件应于
上班时将事件处理报告,呈送值班负责人或有关领导。
值班奖惩
值班人员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
表彰、奖励;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情节严重并造成损失者,应予以严肃处理
直至解除合同;
严禁值班期间喝酒、赌博;
值班换班未备案或缺勤者,由综合经营管理科进行值班考核,每次扣考核
分4分;
未履行值班义务按时点检、记录者,由综合经营管理科进行值班考核,每
次扣考核分2分。
请假、换班
值班人员因公、因私不能值班时,自行协调换班,并提前报管理部备案;发生值班换时,及时填写《值班换班申请单》,报值班负责人审批。
第八条
值班费
按集团规定,8小时及以上不足24小时,日常值班费为30元/人/次,公休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值班费为40元/人/次。但考虑公司距市区较远和干部值班期间的实际消费情况,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1、 日常夜间值班:40元/次(30元值班费+10元餐补);
2、 周末及法定假日白班值班:60元/次(40元值班费+20元餐补); 3、 周末及法定假日夜间值班:70元/次(30元值班费+20元交通补贴+10元
餐 补);
4、 部级及以上干部值班,不享受值班费,原则上只能与同级干部换班值班;
5、 值班干部在值班后可选择半天值休,值休后将不再享受值班费。
第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值班记录表》、《值班换班申请单》
编制: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2017年9月1日
版本: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