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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泰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营销中心
绩效考核体系
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2024年1月5日星期二20: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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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目的
认真贯彻公司总部绩效考评制度,根据营销中心发展战略规划和整体考核制度的需要,推行目标管理。通过绩效考核,认定营销中心任职者在考核期内,完成工作计划的程度,评价任职者的业务能力及经营管理能力,正确把握员工的能力适应性、工作态度及工作绩效等。从而达到科学全面、客观公正、合理准确评价员工业绩,有效实施激励措施,更好地完成经营目标。
1.2 考核内容
根据各职位的特点、承担的职责与决策权限而设定不同的内容,真正反映职位的贡献。考核内容分为关键业绩指标(KPI)、关键经营管理目标、职责履行等。
1.3 考核依据
本绩效考核依据湖南泰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任职者岗位职责说明书、营销各项目开发、拓展、跟进、谈判、实施等工作的执行情况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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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考核对象
高层以下营销中心全体业务人员及营销管理部全体人员。
被考核人有权利确认考核结果,并对结果有申诉权。
1.5 考核模式与周期
1.5.1 对营销中心水系统节能各部营销部长实行360度考核模式考评,从上级、下级、同事、财务四个维度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在下季度开始后2周内实施。
1.5.2对营销中心水系统节能各部门营销经理、业务员实行KPI绩效考核模式,以结果为导向,其关键绩效考核指标的完成占考核结果的主要地位,每季度考核一次,在下月开始后2周内实施。
1.5.3对营销管理部一般人员,则根据各岗位职责,建立以行为为导向的绩效考核机制,以自评和直接上级考核为主。每季度考核一次,在下月开始后2周内完成。
1.5.4营销中心所有人员(营销部长、营销经理、业务员和营销管理部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委员会模式,每半年考核一次,在每年7月1号前提交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由营销中心汇总报总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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