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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为契机 推进价格认定工作机制创新——厦门市积极打造价格认定公共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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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为契机 推进价格认定工作机制创新 ——厦门市积极打造价格认定公共服务品牌

近年来,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以地方机构改革为契机,重新明晰和调整价格认定机构职能定位,变“职能包揽”为“依法履职”,围绕为“定罪量刑、定性量纪、定纷止争、依法行政”工作职能,以业务改革、法治管理、智库建设、新型业务拓展为主要手段,打造价格认定公共服务品牌,树立了精准、严谨、专业、权威的厦门价格认定机构形象。

一、用改革创新理念推进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以业务改革为核心,创新价格认定工作新机制

1.业务标准化机制。以2015年10月出台的《价格认定规定》和2016年4月出台的《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为指导,结合实际业务工作情况,根据案件性质、标的种类、标的状况等进行综合考量,对业务流程、文书格式进行细分和规范,在业务系统中设计了72个流程、绑定130个文书模板,形成标准业务模型,积极推进业务标准化建设,最大限度地规范业务工作行为。

2.分级内审机制。价格认定业务流程分为A、B两级,对设为A级的特别重大和敏感业务工作采取四审一批一报(即受理初审、集体审议、报告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主管部门领导报备)方式;对设为B级的一般性业务工作采取二审一批(即受理初审、报告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方式,保证了工作时效性和工作报告质量。

3.公开透明机制。以“随机”方式分配和组合业务报告勘验、主办与协办工作任务,杜绝业务工作中出现主观选择的现象,以确保业务报告的客观公正性;其次,工作流程的全程公示、实时呈现;所有报告形成格式统一规范的电子底稿档案,实现业务的全员监督、全程有据可查。

4.快速反应机制。对有特殊时效性要求的价格认定事项开通“绿色通道”,急件急办,每个流程环节的承办人对有“急件”标志的业务必须优先处理。在此基础上,加强市、区两级价格认定工作的联动,组成“厦门市价格认定应急工作协调小组”,重点做好厦门市重大、疑难、突发案件价格认定的统一、协调及应急处理工作。

(二)以“主题年”建设为基础,建立价格认定法治管理体系 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连续四年开展价格认定主题年活动,通过开展“价格认定质量年”、“法治建设年”、“质量评查年”、“学习提升年”活动,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健全价格认定法治管理体系。

1.建章立制。把“业务标准化、管理制度化”作为建章立制的根本,构建厦门市价格认定系统的法规体系,注重对实际工作的指导规范。早在2015年研究制定了“一个办法、四个规定”,规范价格认定业务工作行为,规范专家队伍、报价员、兼职调解员队伍管理工作。2016年印制完成《厦门市价格认定文件汇编》。同时,严格执行业务审批、集体审议等工作制度,进一步统一工作原则、工作方法和认定标准。2017-2024年抽调业务骨干就业务受理、实物查

验和价格调查三个重点环节如何实现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三个重点环节业务工作标准。

2.质量评查。在质量评查工作中,对每年的价格认定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和检查,确定四个评查重点:一是程序是否规范;二是所需各类资料是否齐全;三是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四是测算数据是否准确无误。对认定受理、实物查验、市场调查、分析测算、认定结论、案卷整理归档等程序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采取听取汇报、随机抽取案卷审查、现场考核、业务座谈等方式进行交叉评查,并不定期对业务报告进行抽检,变“事后查纠”为“事前监督”。对评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建立错案追究机制,强化价格认定工作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三)以业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创新智能化运行和管理模式 1.建立智能化业务运行模式。建立更具“协同”特色的价格认定平台数据系统,加强整体性运行管理,实现业务报告流程的全程管控、业务资源的灵活调用、机构内外用户的实时沟通交流等创新功能。通过内外系统一体化运行和管理,解决内外网隔断冲突问题,报告流程从“受理”变成“提交”,加快了业务进程;设置报告进程实时查询和网上对话的功能,增进业务工作透明性和沟通效率。这一改进取得了良好成效,网上受理量从原来占业务总量的30%跃升到94%,基本实现了流程网上流转,手续网上办理、进程网上公开的智能运行模式。

2.加快人才资源和系统建设。目前,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的“四库”(专家库、价格数据库、经典案例库、知识库)资源中已

入库20个专业类别的74位专家,涉及珠宝玉石、钟表书画、化工医药、船舶轮机、模具机械等领域;13个职业类别的107位报价员,20个价格争议调处站的40位兼职调解员,覆盖全市各区6大领域;四年来,“价格数据库”已累计整合98万条价格数据。此外,经典案例库和知识库正在逐步丰富完善,形成了管理有序、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立体式价格认定业务资源库。完善了价格认定的市场调查和采价机制,提高了办理各类疑难案件的能力。

3.价格认定数据的新型调用分析。尝试数据的新型调用分析方式,助推业务工作更优质。目前,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的价格数据来源主要有两种方式:价格认定明细表中自动形成的报告数据与手动上传的50个固定报价点的商品和房地产价格数据。这些价格数据经加工和整理后,形成具有各种业务意义的统计分析表。业务人员在调用价格数据时,各种数据比对一目了然,提高数据使用率,高效发挥数据分析在提供决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四)拓展新型业务领域,形成价格认定转型发展新格局 1.价格争议调处工作日趋成熟。在全市各区推广价格争议调处进社区(村居)、进商场、进市场等就地申请、就近调处的“下沉服务”模式,科学布局,标准化、规范化设立价格争议调处站点,切实打通价格部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把价格矛盾纠纷化解于基层,提供更多便民服务。四年来,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及下设调处工作站共调解疏导各类价格争议纠纷559件,主要涉及数码产品、房屋租金、物品损毁理赔、装修费用等方面的价格争议。

2.生态环境价格认定工作稳步推进。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在业务工作中注入“积极发挥生态环境价格认定职能作用”的新理念,创新性引入“环境资源保护、管理和恢复”等绿色成本概念,对价格认定成本定位和修正的把握更为谨慎、精准。近四年“中心”共办理112起涉及超排车辆报废、废弃物处置、盗挖海砂、故意损毁和盗窃林木案件的价格认定,认定金额6556万元,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彰显了价格认定机构的公信力,为厦门城市环境治理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二、用改革创新理念打造价格认定服务品牌 (一)“三涉”财物价格认定工作质效双优

1.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在强化中见成效。2024年监察机构成立,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对监察委提请的价格认定工作高度重视,确保受理、实物查验、价格调查等各环节严格按规范标准执行,最终为监察委等提出机关办理督办重大案件提供客观、合理、准确的价格认定结论。仅2024年,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完成监察委提请的价格认定33件,认定金额达28.76亿元,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得到监察委等提出机关的高度评价。

2.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在创新中上新台阶。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动对接,积极配合厦门警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确保专项斗争强势推动、运转高效。近四年共办理寻衅滋事、故意损毁、非法侵占财物价格认定1873件,涉及金额2497万元,为依法、高效、精准打击黑恶势力提供了强有力的价格依据,为建设

“平安厦门”、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获得办案机关的高度赞扬。

3.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在高效中塑精品。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加强自身建设,以打好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基础牌、服务牌、成效牌”为举措,稳步推进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获得了海关和税务部门的高度评价,为维护特区经济秩序,优化提升特区营商环境,服务厦门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二)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有效促进社会和谐

目前,厦门创新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模式,已形成以“社区、村居”为单元的“下沉服务”。在此基础上,2024年深入推进调解工作“四化”建设:一是建立基层工作站点考核评价制度,全面细化考核指标,进一步完善厦门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相关制度;二是推进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全市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三是人才选聘标准化、培训常态化;四是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研究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平台建设,建立调处微信群,加强市区“中心”、调处站点间的调处联动。

厦门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已形成全市一盘棋、区区有站点、触手到基层的有利态势,实现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点全覆盖,调解成功率百分百,高质量完成了省价格主管部门关于2024年重点价格工作任务。

以改革为契机 推进价格认定工作机制创新——厦门市积极打造价格认定公共服务品牌

以改革为契机推进价格认定工作机制创新——厦门市积极打造价格认定公共服务品牌近年来,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以地方机构改革为契机,重新明晰和调整价格认定机构职能定位,变“职能包揽”为“依法履职”,围绕为“定罪量刑、定性量纪、定纷止争、依法行政”工作职能,以业务改革、法治管理、智库建设、新型业务拓展为主要手段,打造价格认定公共服务品牌,树立了精准、严谨、专业、权威的厦门价格认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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