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遵循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1、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家庭的幸福。要本着对社会对家庭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工作程序
1、公司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参与,并指定安全科为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牵头部门,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依据最新版本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行业标准,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现状,起草制定公司各部门各个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草案。草案经安全科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反复论证和征求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意见后定稿,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以企业文件的形式发布、归档。
2、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蓝本,逐级、逐层次、逐岗
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内容要求
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内容,严格“一岗双责”;设计各层级员工的考核奖惩等事项,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职务晋升、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
4、教育培训
要逐级、逐层次、逐岗位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工作,培训要明确职责与权限,培训率、合格率要达到 100%。责任制教育培训填写培训相关记录。
5、沟通、评审、修订、考核
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过程中,公司指定行政部定期与各部门和车队及从业人员沟通,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和实施效果进行实事求是的沟通、评审、修订、考核。责任制更改填写文件更改记录。妥善保存,修订后的内容要以企业文件的形式发布、归档。
“一岗双责”制度
为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
决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 “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及具体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
二、公司经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认真履行法人的职责,全面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专项经费。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4、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每季度至少督促检查一次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重视消防工作,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性能良好、有效。
6、制定全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救援体系, 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7、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公司职工安全意识及素质,做到持证上岗。
8、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主持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 产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定期公布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认
真听取和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9、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县交通局和其它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抢救,减少损失,落实事故的处理决定和善后工作。
三、分管理安全的副经理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二责任人, 具体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针对本公司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主持研究、制定办法和采取措施,确保无安全隐患存在,及 时完成第一责任人交办的安全工作。
2、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加强督促检查,掌控目 标任务的完成进度情况,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3、组织安全检查工作,责令安全部门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4、组织开展“春运”、“黄金周”、“汛期”、“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等重大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总结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5、负责具体实施“安全检查”、“消防”、“内保”、“综治”、“防汛”“卫生防疫”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
6、加强货运安全源头管理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 采取措施,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的各 项预案。
四、分管其他工作的副经理长必须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作,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针对分管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与第一责任人及第二责任人沟通,研究、制定办法和采取措施, 确保无安全隐患存在,及时完成第一责任人交办的安全工作。
2、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3、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协调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赶赴现场,配合第一、二责任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及善后工作。
五、安全科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三责任人,负责全公司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与实施,履行以下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相关部门的安全法规、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做好全公司安全、综治、内保、消防、防汛、卫生防疫工作。
2、在第一责任人及第二责任人的领导下深入调查研究, 全面了解掌握公司上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治安状况,根据局安全科、行管部门以及公司上的各项要求,制订完善全公司安全生产、综治、内保、消防、防汛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3、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各岗位人员认真履职,确保公司内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和事故苗头及时处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