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13582 债券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7月1日,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蔡劲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通知,蔡劲军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21年7月1日,蔡劲军先生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148,300股,增持均价67.67元/股,增持总金额10,035,164.62元,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
二、本次增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蔡劲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835,155股,占总股本5.40%。蔡劲军先生一致行动人蔡明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6,485,440股,占总股本36.20%,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91,320,595股,占总股本41.60%。
本次增持后,蔡劲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983,455股,占总股本5.43%。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1,468,895股,占总股本41.63%。
三、后续增持计划
(一)截至目前蔡劲军先生无其他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未来有增持计划或增持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告知公司。
(二)蔡劲军先生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予发出要约的情形;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现阶段需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蔡劲军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