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流程
(一)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公司法人下达总监任命书,公司经营部将项目资料移交监理中心,监理中心协同总监组成项目监理机构进场正式开展工作。办公室负责后勤支持。
(二) 收集监理资料,熟悉现场情况,编写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1.
监理资料
项目监理机构收集以下资料: 1) 施工投标书及相关文件、合同 2) 设计图纸,工程勘察报告 3) 政府相关的批文 4)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2.熟悉现场情况
1) 场地情况:场地“三通一平”;周边建筑物;场地土质;场地地下管线;周边道路管制规定;
2) 人员情况:建设单位人员;施工人员;组织; 3) 资料情况:图纸;合同;技术规范;政策;法规; 4) 规划局测量放线点、水准点。 3.编写监理规划
总监主持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经总监、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办主任)、总工程师签署后报建设单位。 4. 编写监理细则
由各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写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对重大及技术含量高的项目,监理细则须经公司技术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监理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监理实施细则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专业工程的特点; 2) 监理工作的流程;
3)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依据及目标值; 4)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三) 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建立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单位之间的沟通渠道。各方项目负责人(合同指定的人选)必须参加。会议包括以下内容:
1.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场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主要是场地五通一平、报建手续、外部环境、设计图纸到位等);
3. 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4. 施工单位介绍对本工程施工准备情况(人员、设备、材料、临时设施、技术等);
5. 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和要求;
6.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和有关监理工作程序的主要内容;
7. 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程例会的主要人员,以及工程例会召开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8. 各方签署文件权限声明 9. 文件收发人 (四) 开工前的若干工作
1.核对建设单位需提供的条件: 1)合同签订情况;
2)“三通一平”——泛指通水、通电、通道路、通通讯、通煤气,场地平整等相关施工条件;
3)资金到位情况; 4)施工许可证;
5)图纸是否已满足施工需要; 6)规划局放线、放线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