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他用地; 6)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
7)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 8)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9)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10)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划定岸线使用原则;
11)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保护范围;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12)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
13)确定供电、供水等的发展目标及重大基础设施的总体布局; 14)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15)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各类防灾规划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16)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17)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18)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城市四线控制
绿线 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蓝线 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
界线。
紫线 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黄线 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三区三线:
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
多规合一:
指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融合到一个区域上,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解决现有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等问题。
(四)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1、城市规划区范围;
2、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 3、城市建设用地;
4、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5、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6、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7、城市防灾工程。
改革城市总体规划制度的具体方法:
围绕“一张图、一张表、一报告、一公开、一督查”,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审批、批后监管等三个环节上精准发力,形成 ”五个一“的规划制度和相应的管理机制。
一张图:
城市空间布局落地:城市总体规划的空间布局和空间管控图。通过绘制”一张蓝图“,实现对城市规划市域全覆盖,划定生态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明确需要保护的空间和可以建设的空间,作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规合一”的重要标志。
一张表:
城市发展目标指标化:是指城市总体规划的核心指标体系,选择城市规模、土地产出效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率、城市路网密度、水面率、绿地率等反映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标,明确预期性、约束性和时序要求,作为“多规融合”的具体体现。
一报告: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纳入政府绩效:指以“一张图、一张表”为核心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政府应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每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每五年开展阶段性评估,并报上级审批机关备案。通过建立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强化城市政府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主体责任。
一公开: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接收公众监督:是指定期对社会公布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重点是向社会公开“一张表”中的指标完成情况,通过“晒成绩单”,引导地方政府重视总体规划,督促城市政府实施好、落实好城市总体规划,如实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对社会公开
并接受公众监督。
一督查:
实现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和监管同责:是指上级审批机关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开展督查。围绕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重点,特别是重要指标“一张表”完成情况,上级审批机关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或重点调查。同时通过派驻城市的规划督察员,利用遥感监测手段等,对“一张图”的空间管控底线等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强化政府的层级监督。
四、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一)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程序
1、前期准备与基础资料收集调研阶段 2、规划方案阶段
3、技术成果意见征询与评审阶段 4、成果(报批成果)报批阶段
(二)近期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
1、确定近期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确定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布局; 2、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3、确定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益设施的建设规模和选址; 4、确定近期居住用地安排和布局;
5、确定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等的保护措施,城市河湖水系、绿化、环境等保护、整治和建设措施 ;
6、确定控制和引导城市近期发展的原则和措施。
(三)近期建设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1、城市近期建设用地范围; 2、城市近期建设用地;
3、城市近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4、城市近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5、城市近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6、城市近期防灾工程。
(四)近期建设规划的成果要求
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及规划附件
六、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
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4、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5、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