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绿地生态监测站建设项目设计项目交易公告
经穗发改[2017]280号 批准,并且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按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规定,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 现通过网上随机抽取方式选定项目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绿地生态监测站建设项目设计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邱小姐
联系电话:020-66616233
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83842351
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4
注:代理机构不得承包所代理的项目,也不得为所代理项目的报名单位提供咨询、监理等可能影响交易公正性的服务。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约4442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气象观测站8个、集水区测流堰1个、林内气候观测塔5个、涡度梯度观测塔1个、固定样地8个、屋顶绿化节能检测场1个、供电等配套设施建设及一体仪器设备等。
2.承包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括设计任务书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概预算编制、施工现场服务,验收和工程竣工图编制等项目全过程设计服务(含所有成果资料电子版)。
3.发包价:49.9万元(最终设计费结算以相关财政部门审定为准) 4.承包方式: /
5.时间要求: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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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的30%。
其他:工程概况及交易须知补充条款:本次交易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
五、交易公告及报名时间:从2017年6月26日0时0分至2017年 6月28日23时59分。
注:1.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2.交易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同时发布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施工类项目)、发包价,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因此导致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3.承包意向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记起)。
六、本公告及修改、补充材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发布,项目相关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请自行在网站下载(如有)。
七、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一)承包意向人已进入广州市房屋建筑设计类小额建设项目企业库。 (二)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函》。
(三)承包人的要求条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级别的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级别的资质。
八、网上随机抽取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随机抽取时间:公告结束后第1个工作日。出现网络中断的,可以顺延1个工作日。
(二)网上随机抽取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小额项目交易系统。
(三)网上随机抽取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 九、承包候选人选取方式:
(一)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达到3家以上的,以网上随机抽取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和第三承包候选人;
(二)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2家的,以网上随机抽取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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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第一、第二承包候选人;
(三)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1家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承包候选人。 十、网上随机抽取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监督。 十一、承包意向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结束前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前,应当暂停小额建设项目的交易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 异议受理电话: 020-66616233
地 址:广州市广园中路428号
十二、建设单位开展小额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时,应当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gzggzy.cn/)小额项目交易系统填写工程项目申请,附件上传项目的审批、核准资料或者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工程发包价及预算情况和交易公告(注:交易公告需要上传一份word版本,一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pdf版本。以上附件均无需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交纸质材料)。
附件:承包意向承诺函
项目设计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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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A.市住建委
承 包 意 向 承 诺 函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一、本公司已详细了解了建设单位发布的 / 项目交易公告及有关附件,并无异议。
二、本公司承包意向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并受此约束。如建设单位需延长交易有效期的,本公司同意延长。如在有效期内撤回交易意向或放弃承包资格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本公司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如获得承包资格,本公司将承诺按交易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及质量要求完成并移交本项目。
四、本公司就参加本项目交易工作,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1.本公司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
2.本公司在本项目交易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转让交易资格,不向建设单位、监督部门、交易中心有关人员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交易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 本公司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中没有犯罪记录。
4.严格遵守建设项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如违反建设项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施工类)
5.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交易文件编写、监理工作,与承担本交易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施工类)
6.本公司获得承包资格后将按照我市有关劳务规定执行。
7.本公司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任职。(房建市政施工类) 8.本公司获得承包资格后不无故放弃承包资格。
9.本公司在建设工程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10.本公司认真研究了交易公告的有关规则,充分考虑了因其他承包意向人资格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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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随机抽取结果产生的影响,并接受此次随机抽取结果。
如经查实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同意监督部门做退出小额企业库处理。
承包意向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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