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管理制度
(基本条款)
项目管理部
年 月 日
目 录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第 4 页) 2、技术交底制度 …………………………………(第 5 页) 3、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第 6 页) 4、开工(含复工、工程暂停令)审批制度 ………(第 7 页) 5、材料、构配件检验、复验制度 …………………(第 8 页) 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第 9 页) 7、变更设计审查制度 ……………………………(第10页) 8、旁站制度 ………………………………………(第11页) 9、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第13页) 10、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合地面监测、分项分部质量评定、试验室、计量设备、测量控制等) ………………(第14页)
11、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第16页) 12、施工进度控制管理制度 ………………………(第17页) 13、投资控制管理制度………………………………(第18页) 14、监理报告制度 …………………………………(第19页) 15、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20页) 16、监理日志及会议制度 …………………………(第21页) 17、监理资料、文档管理制度 ……………………(第22页)
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在收到施工图纸后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熟悉和预审施工图。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和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要求。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是否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设计证号、出图章等是否齐全,设计图是否符合现行设计与施工规范,设计说明与设计内容是否相符。
工程地质勘测报告资料是否齐全;设计抗震强度是否符合“中国地震强度区划图”规定
4.审查各专业施工图纸中核对建筑、结构、水电、通讯、设备安装等各种图纸相互有无矛盾,是否有否错、漏、碰、缺等情况。
5.在熟悉和预审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尽快组织施工图纸会审,会同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把设计技术和施工技术有机地衔接起来。
6.做好会审记录,并将提出的问题提交设计单位。
7.在施工图会审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有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有关的设备制造单位参加的设计交底会议。
8.设计单位根椐设计交底的规定内容向与会者进行设计交底,设计代表在广泛听取与会者的意见后,将意见集中,并形成交底会议纪要。
9.总监做好设计交底记录,并负责闭环。
1项目技术负责人逐张审核签字○2所有图纸修改处,10 审核竣工图:○
3修都标注了修改依据,所有设计变更是否标注了被变更的施工图图号。○
改依据手续齐。④填写“地铁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审查意见单”。
技 术 交 底 制 度
一、监理向承包单位的交底
1.技术交底文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安全监理细则等
2.参加人员:总承包单位和有关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主要人员、监理组有关人员、现场甲方项目经理 3.技术交底负责人:总监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专业监理工程师就各自所属专业向施工单位做监理细则交底。
4.技术交底后,参加人员发表意见,监理收集、汇总并出技术交底会议纪要。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各单位工程开工前,均应由项目监理机构向施工单位做监理细则交底,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监理组内部的技术交底
1.技术文件交底:设计图、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方案等 2.参加人员:监理全体人员
3.技术交底主讲人:总监(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1设计要求 4.技术交底内容:主要涉及○
2应用的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规程 ○
3施工措施 ○
4监理检查、验收应该注意的问题等 ○
三、技术交底会议应认真记录,其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出席人员、交底内容、登记情况等。形成会议文件,监理存档。
总(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总包单位的施工资质(主要审查营业执照的法人年审、资质证书的年检、外地企业进沪许可证和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等原件,分包单位审查亦同),并将总包单位资质备案;
2.分包单位资质材料由总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交监理单位,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拟分包工程概况:①工程名称;②工程内容;③分包范围;④开、竣工日期;⑤质量等级;⑥工程项目一览表;
⑵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复印件;
⑶分包单位业绩、能力、信誉、财务等情况证明材料; ⑷分包协议书(合同)。
⑸分包单位不得再次分包,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责任,分包单位同样承担连带责任。
3.项目总监在收到总包单位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应以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为主:
⑴审查总包单位报来的申报材料;
⑵审查拟选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⑶与拟选的分包单位接触,详细了解其施工经验、工程信誉、管理水平,以及财务等情况;
⑷实地考察拟选分包单位已完或在建工程的状况; ⑸审查拟签的分包合同是否与总包合同相抵触。
4.审查合格后,将拟签分包合同的有关情况通知建设单位,并尽快协商,做出资质审查的结论,总监以书面通知总包单位,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5.未经监理单位认可的分包单位,总包单位不得让其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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