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编制说明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精神,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的关键,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管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进风险分级管控,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双控”体系建设工作。近一年来,各地认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本地双控体系建设工作,真抓实干,多措并举,工作扎实、成果卓著。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双控”体系建设,指导全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具体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起草制定了《应急力量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2024年 试行)》。
1.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应急力量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建设的具体任务目标及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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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风险管控措施、风险分级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提出具体要求,确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常用风险点识别、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应急力量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建设。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第69号,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应急力量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11月30日应急力量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GB/T 23694 《风险管理 术语》
GB/T 24353 《风险管理 原则与实施指南》 GB/T 27921 《风险管理 风险评估技术》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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