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卫生所
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京人社医发[2015]8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4.03 【实施日期】2015.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卫生所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
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5〕81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劳社医发〔2001〕1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劳社医发〔2001〕1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审核,现决定对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卫生所等39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 1 / 3
本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3日
附件1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1、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卫生所(05141027),名称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卫生所变更为: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卫生所;
2、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医务室(05141029),名称由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医务室变更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医务室;
3、北京市和平里医院(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等级由二级甲等变更为:三级合格;医疗机构类别由综合变更为:中医;
4、北京市隆福医院(北京市东城区老年病医院、北京市东城区景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1110009),地址由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东街18号、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14号、北京市东城区三眼井胡同乙68号、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中滩村290号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东街18号、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14号、北京市东城区三眼井胡同乙68号、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中滩村290号、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5号院606号楼; 5、北京市回民医院(宣武区牛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4110004),名称由北京市回民医院(宣武区牛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为:北京市回民医院;医疗机构类别由综合变更为:中西医结合;
6、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土沟社区卫生服务站(21162053),名称由 2 / 3
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土沟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为:北京市昌平区小汤
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土沟新村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土沟村变更为:北京市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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