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
项目申报指南(第二批)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省工业设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规划》等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企业应用工业设计,优化产品外观、结构、功能,开发原创型新产品,按照《河北省工业设计2020年工作要点》和《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操作规程(试行)》工作部署,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依法在河北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的制造企业和设计企业。
申报单位有不少于10人的设计开发团队,具有较完善的设计开发软硬件设施,近两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或国际知名工业设计奖和授权专利共计5项以上。
二、项目条件
(一)项目以设计为主导,产品设计水平先进,在产品外观、结构、功能设计或品牌整体塑造等方面有较强创新性,对提升行业设计水平具有带动示范性;
(二)项目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知识产权(含设计成果)清晰,无权属纠纷;
(三)项目产品市场定位准确、前景广,且已投放市场,取得一定销售业绩(一般有两个以上销售合同,销售额不少于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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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民币)。
三、资助范围和支持重点
2018年1月1日以来实施的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资助范围包括:项目产品样机制作,购置实验材料、实验设备、设计工具软件,购买工业设计服务,专利申请、产品检验、标准认证等。
重点支持高端装备、电器电子、医疗器械、食品饮料、服装箱包、家居用品、文体器具、儿童用品等领域,以及县域特色产业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
原则上不支持单套定制产品项目;对小批量生产的大型装备项目,原则上一类项目仅支持一次。
四、资助标准及原则
(一)资助标准:按专项审计核定的项目支出费用5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上限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二)资助原则:总额控制、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政府决策和社会监督的原则。资助项目数量受年度省级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总额限制。
五、申请材料
填写《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1),用A4纸打印/复印,编写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书脊部位印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
六、工作程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申报指南——申报单位编制申报材料——各市、雄安新区工信主管部门受理申报并会同本级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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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省财政直管县项目由县财政部门审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受理各市、雄安新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组织评审并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对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省财政厅核定拟资助项目——拨付资助资金——项目单位按要求使用资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抽查评价资金使用情况。
七、相关要求
(一)各地要支持引导企业应用工业设计,优化产品外观、结构、功能等,扩大原创设计产品开发。
(二)各地要做好项目申报指导,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按要求核验佐证材料中部分原件,择优进行推荐。各申报企业要认真、据实填报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请各市局及雄安新区改发局于2020年5月30日前将推荐意见、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汇总)集中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1. 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2. 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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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
申报书
申报企业(盖章):
所在地市: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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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写说明
(一)本《申报书》内容由“填写说明”、“承诺书”、“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设计支出费用明细表”、“项目实施情况(提纲)”、“企业设计开发团队名单”、“近两年企业获设计类奖项明细”、“近两年企业获授权专利明细”、“佐证材料”等10部分组成。
(二)《申报书》作为项目评审的基础材料,填写完成后,请申报企业认真审核,确保填报内容及所附材料实事求是、准确完整、内容清晰。
(三)申请企业须在《申报书》“首页”、“承诺书页”盖企业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承诺书页”签名;市级、雄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省财政直管县项目由县财政部门)在“项目基本情况页”盖章推荐。
(四)《申报书》中的企业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企业公章一致。项目名称,应与已转化形成的产品相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项目内容。
(五)《申报书》纸质版用A4纸打印/复印,编写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书脊部位印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电子版应与纸质版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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