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违法行为的累计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下面是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扣一分的违法行为
1、 非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 驾驶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3、 驾驶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4、 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规定。 扣二分的违法行为
1、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系安全带; 2、 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3、 营运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 4、 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的;
5、 遇到前方机动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扣三分的违法行为
1、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2、 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3、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4、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5、 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6、 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照规定让行; 扣六分的违法行为
1、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2、 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3、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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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闯红灯。
扣12分的违法行为
1、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 2、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3、 酒后驾车扣证6个月,处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5、 未悬挂或者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物随号牌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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