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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在检查工作中总结经验、健全措施、完善制度,并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落实和管理,又要在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实施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更要在业务风险点建立约束机制,在待遇审核、基金支付、业务维护等重要业务运行环节加强管理。另外,还要在会计出纳、记账复核等基金财务部门和岗位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在内审监督、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环节落实措施,优化内部监管体系,为基金监管夯实基础。 (三)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责任制
由纪检监察和基金监管科室通过责任分解和专项检查,把基金管理和安全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经办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并对基金运行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由基金监管科室拟定监管工作方案,定期组织情况分析,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合理设计业务流程,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内部监控制度,严把审核、复核、对账、稽核关,在各个环节严防死守,形成密不可漏的安全网,确保基金万无一失。 二、强化预算监管,提高征缴工作实效 (一)加强社保基金征缴预算工作
建立基金征缴预算工作机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对其工作目标任务数、扩面指标数、应参保单位数、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清理追缴指标数等基本数据摸清做实,编制出社保基金征缴预算,确保应征缴的社会保险基数明确,促进基金征缴工作有步骤、按计划科学推进。
(二)加强社保基金收支督查监管
1.建立定期督查制度。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工作督查会,分析情况,研究方法,解决问题。
2.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联系财政和地税部门,通报基金征缴和支付情况,征缴扩面工作任务和进度完成情况等,加强问题研究,确定工作举措,确保基金征缴工作科学有序推进,高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一)强化信息比对
1.建立内部信息比对工作机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基金财务科室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工作,针对比对工作中发现的数据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要及时研究,采取措施,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