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学少先队红领巾奖章之“一星争章”
评定实施细则
为落实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安排,使学生在整体素质发展的基础上, 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使尽可能多的学生有展示自我的机会,我校以《学 生发展性评价方案》为指导,开展“一星章”评选活动。在评价方法上, 倡导形成个性评价,注重通过评价活动过程本身对学生进行教育,使整 个评价过程能督促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找岀自身优点,树立自信意识,力 求最优发展。 一、 适用对象
1-4年级学生
二、 操作程序
每年六一前后评比,由学生自评,小组互评,班委评议,班主任及 科任教师审核。
三、 具体操作办法
1、 每位学生进行自我评定,在认为达标的条款后打〃☆〃,基本达标打 J〃,
不达标的打〃 x〃。再由小组对该生的自评结果进行评议,并分别 打上〃☆〃、〃/〃、〃x〃,写出评议结果。
2、 班委根据小组评议结果进行评议,写出评议结果。
3、 班委评议产生的星级学生,报班主任审核,各班主任报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
批准后各班在教室列表公布。
4、星级学生的评比一般放在每年六一前后进行。每班评比星级学生人数 原则上按班级学生的10%评定。
5、星级学生评比结果,与操行评定、扶贫助学、困难补助、优秀团员、 三好
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入队、择优推荐等相挂钩。
6、班委评议中,班委成员要公正严明,客观准确,不徇私情,并接受同
学们监督,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7、对有特别突出表现,为学校争得荣誉受到社会赞誉的,经学校批准可 破格
评为星级学生。对被值周老师或其他老师发现违纪的,经政教处批 准,取消星级资格。
8、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有下列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除根据相关条
例给予纪律处分外,均免去星级学生称号。
①考试舞弊者;②有偷窃或赌博行为者;③旷课一天以上者;④吸烟酗 酒者;⑤严重损坏公物者;⑥有打架斗殴或敲诈行为者;⑦在校内外造 成较坏影响的不文明言行者;⑧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者。 四、星级学生评比条件 (一)思想品德方面
1、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诚实正直,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
2、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明辨是非,养
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种劳动,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 4、在《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思想品徳成绩为“优” o
(-)学习方面
1、 学习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学习方法正确,珍惜时间。
2、 学习兴趣广泛,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探索,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
惯。
3、 学习成绩优良。
(三)身体素质方面
1、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文体和科技活动。 2、 了解卫生和健康知识,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 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开朗乐群、不怕困难,有一定的适应能力。 4、 体育课成绩优良。
五、各种星章学生评选标准
1、学习章
(1)能积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生,团结同学。
(2) 学习勤奋努力,态度端正,方法正确,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
主动参与学习。
XX学校少先队红领巾奖章之“一星章”评定实施细则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