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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 621.314.222.6 电力变压器 第 一 部 分 总 则
GB 1094.1—85
代替GB 1094—79
Power transformers Part 1:General
国家标准局1985-11-22发布 1986-07-01实施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EC 76-1(1976)《电力变压器 第一部分 总则》。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变压器(包括自耦变压器),下列小型及特殊变压器除外: 额定容量小于1kVA的单相变压器及额定容量小于5kVA的多相变压器; 互感器;
静止变流器用变压器;
起动变压器(指供电动机降压起动用的变压器); 试验变压器; 机车变压器; 焊接用变压器。
但上述变压器或其他特殊变压器没有相应的标准时,本标准可全部或者部分适用。 2 使用条件 2.1 正常使用条件 a.海拔
海拔不超过1000m。
注:海拔超过1000m时,见本标准第2.2条。 b.环境温度 最高气温+40℃; 最高日平均气温+30℃; 最高年平均气温+20℃;
最低气温-30℃(适用于户外式变压器); 最低气温-5℃(适用于户内式变压器)。 注:超过这些温度规定时见本标准第2.2条。 c.冷却水最高温度 冷却器入口处+30℃。 d.电源电压的波形
电源电压的波形近似于正弦波。 e.多相电源电压的对称性
多相变压器的电源电压应近似对称。 2.2 特殊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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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门应在询价及订货时提出本标准第2.1条正常使用条件中未包括的条件。 对不符合本标准第2.1条规定的正常使用条件而设计的变压器,其定额及试验方面的补充要求按以下规定:
a.运行地点的气温超过本标准第2.1条规定的限值者,按GB1094.2—85《电力变压器 第二部分 温升》第2.2条的规定。
b.运行在海拔超过1000m的所有型式的变压器,按GB1094.2第2.3条和GB1094.3—85《电力变压器 第三部分 绝缘水平和绝缘试验》第2章的规定。
c.超出本标准第2.2条规定的温度条件和特殊运行条件,例如冷却空气循环受到限制等,应由制造厂与使用部门协商确定。 3 名词术语
下述名词术语适用于本标准,其他有关名词术语均见GB2900.1—82、GB2900.15—82、GB 2900.19—82《电工名词术语》的规定。 3.1 概述*
*除了自耦或增压变压器之外的变压器称为独立绕组(separate winding)变压器。双绕组变压器,可以使用双绕(double-wound)变压器一词。 3.1.1 变压器
借助于电磁感应,以相同的频率,在两个或更多的绕组之间变换交流电压和电流的一种静止的电器。通常各绕组的电压和电流值并不相同。 3.1.2 自耦变压器
至少有两个线圈具有公共部分的变压器。 3.1.3 增压变压器
具有一个改变线路电压的串联线圈和一个励磁线圈的变压器。 3.1.4 油浸式变压器
铁心和线圈浸在绝缘油中的变压器。 注:本标准将合成绝缘液体也看作是一种油。 3.1.5 干式变压器
铁心和线圈不浸在绝缘液体中的变压器。 3.1.6 密封式变压器
一种为尽量避免变压器内所含冷却介质与外部大气间互相交换的非呼吸式变压器。 密封式变压器分两类:
a.在整个工作温度范围内,变压器内部的油、气体、空气或任何其他混合物的总体积保持不变。
b.在整个工作温度范围内,变压器内部的油、气体、空气或任何其他混合物的总体积是变化的,这种变化由一种密封的可以变形的容器或膜来调节。 3.2 端子及中性点 3.2.1 端子
把线圈与外部导体连接起来的导电件。 3.2.2 线路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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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连接到系统线路导体上的端子。 3.2.3 中性点端子
a.对于多相变压器及单相变压器的多相组 在星形联结或曲折形联结中连接中性点的端子。 b.对于单相变压器 连接系统中性点的端子。 3.2.4 中性点
对称系统中正常处于零电位的点。
对星形联结或曲折形联结的多相系统而言,中性点系指公共点。 3.2.5 相应端子
以相同的字母或相应的符号标志的一台变压器中不同线圈上的端子。 3.3 绕组 3.3.1 绕组
线匝的组合,它构成变压器规定电压之一所需的电路。 对于多相变压器而言,绕组系指相线圈的组合(参见3.3.2款)。 3.3.2 相线圈
线匝的组合,用以形成多相绕组的一相。
注:“相线圈”一词不应用来标志某一铁心柱上的所有线圈的组装体。 3.3.3 高压绕组*
具有最高额定电压的绕组。 3.3.4 低压绕组
具有最低额定电压的绕组。
注:对于增压变压器,额定电压较低的线圈可能具有较高的绝缘水平。 3.3.5 中压绕组*
*在运行条件下,从供电系统接受有功功率的绕组称为一次绕组;向负载回路输送有功功率的绕组称为二次绕组。
多绕组变压器中,其额定电压处于最高和最低额定电压之间的绕组。 3.3.6 辅助绕组
只承担变压器额定容量中一个小负载的绕组。 3.3.7 稳定绕组
一种辅助的三角形联结的绕组,专门用来减小星形-星形联结或星形-曲折形联结变压器中的星形联结绕组的零序阻抗(见本标准第3.7.6款)。
注:① 降低这一阻抗有时是必要的,例如,为了减少三次谐波电压的幅值或稳定中性点电压。
②如绕组与外部线路连接的端子不引出,即使绕组的一点或三角形同一角的两点都引出(例如为接地之用),该绕组也被认为是稳定绕组。对于三相变压器,如其他各点均被引出,则该绕组为正常绕组(见本标准 第3.3.6款)。 3.3.8 公共线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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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耦变压器线圈的公共部分。 3.3.9 串联线圈
自耦变压器线圈的非公共部分或增压变压器与线路相串联的线圈。 3.3.10 励磁线圈
增压变压器中供电给串联线圈的线圈。 3.4 定额 3.4.1 定额
对变压器所指定的某些数值,用这些数值限定变压器在本标准规定条件下的运行状况。同时,这些数值也作为制造厂的保证和试验基础。 3.4.2 额定量
决定定额参数(电压、电流等)的某些数值。
注:①除非另有规定,额定量均以主分接为准(见本标准第3.5.1.1项)。与其他分接有关的量见3.5条及GB 1094.4—85《电力变压器 第四部分分接和联结方法》。 ②除非另有规定,电压和电流均以有效值表示。 3.4.3 绕组的额定电压
在多相变压器绕组的线路端子间或单相变压器绕组的端子间指定施加的电压,或当空载时产生的电压。
注:①在空载时,当某一绕组施加额定电压则变压器所有其他绕组同时都产生额定电压。 ②组成三相组的单相变压器,如其绕组系星形联结,则绕组的额定电压以分数表示,其分子为线电压,分母为3,例如3803V。设计成开口式(见本标准第3.10.5款)的三相增压变压器的串联线圈,其额定电压可当作星形联结来表示。 3.4.4 额定电压比
一绕组的额定电压与另一绕组的额定电压之比,后者较前者有较低的或相等的额定电压。
3.4.5 额定频率
对变压器所设计的运行频率。 3.4.6 额定容量
表观容量的惯用值(以kVA或MVA表示)。以它作为设计、制造厂的保证和试验的基础,并且当对变压器施加额定电压时,根据它来确定在本标准的规定条件下不超过温升限值的额定电流。
注:①如变压器的容量由于冷却方式的不同而变更时,则额定容量系指最大容量。 ②双绕组变压器的两个绕组具有相同的额定容量,按定义,此容量即为变压器的额定容量。
③对于多绕组变压器,应对每个绕组的额定容量加以规定。各绕组额定容量算术和的一半可粗略地说明多绕组变压器与双绕组变压器对比时的尺寸大小。 3.4.7 额定电流
由绕组的额定容量除以该绕组的额定电压及相应的相系数(参见表1)推算而得的流经绕组线路端子的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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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当三角形联结(或其他多边形联结)系由外部把两个相线圈的端子成对连成时,其额定电流为此两个端子连起来所获得的值。
②单相变压器连成三角形联结的三相组时,线圈的额定电流以分数表示,其分子为相应的线电流,分母为3,如5003.5 分接 3.5.1 分接绕组 3.5.1.1 主分接
与额定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容量)相对应的分接。 3.5.1.2 分接因数(对应于指定分接)
指Ud/UN之比值(分接因数)或100Ud/UN(以百分数表示的分接因数)。
其中:UN为绕组的额定电压;Ud为在不带分接的绕组上施加额定电压时,处于指定分接位置的绕组端子在空载时所产生的电压。
注:“分接因数”表示当带有分接的绕组处于某一分接时,其“有效匝数”与主分接时匝数的比值。当分接因数的值为1时,说明处于主分接。 3.5.1.3 正(或负)分接
分接因数大于(或小于)1的分接。 3.5.1.4 分接级
相邻分接间以百分数表示的分接因数之差。
注:分接级可以用百分数表示,其值为一级的匝数与主分接有效匝数之比。 3.5.1.5 分接范围
以百分数表示的分接因数与100相比的变化范围。如果这个因数在(100+a)~(100-b)之间变化,则认为分接范围是+a%,-b%。如果a等于b则分接范围为±a%。 3.5.2 (一对绕组的)分接电压比
如为高压绕组,分接电压比等于额定电压比与带有分接绕组的分接因数的乘积。 如为低压绕组,分接电压比等于额定电压比与带有分接绕组的分接因数的商。 注:按照定义,额定电压比至少等于1,而分接电压比可能小于1(对于某些分接当额定电压比接近于1时)。
3.5.3 有关分接的工作能力的定义(用于变压器的一个指定分接联结)
下列定义一般是根据额定值(见本标准第3.4条)的定义推导出的,事实上额定值即是主分接的“分接的工作能力”。 3.5.3.1 分接的工作能力
对指定分接连接位置的某些量(电压、电流等)所规定的数值,并以它作为制造厂的保证值和在一定情况下进行试验时的基础。
注:除特殊情况外,本标准对每一分接只考虑一个“分接的工作能力”,即对主分接只考虑一个“额定值”。在计算分接量的过程中,一个以上的分接能力可能作为一个中间步骤出现。但除极特殊的情况外,规定一个以上的“分接的工作能力”将引起不必要的复杂化。 3.5.3.2 分接量
这些分接量的值规定了分接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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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变压器第一部分总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