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资格的补充规定(试行V2)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提升办学综合实力,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校目前岗位设置情况以及近年来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订《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
一、凡我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首先符合《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1号)、《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7〕4号)、《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7〕4号)、《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评价标准》(苏职称〔2017〕4号)等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还要满足学校补充规定的相关要求(见附件)。
二、对于学校同意送审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资格评审未予通过者,再次申报时送审材料内容必须具有新增学术成果,否则不予送审。
三、教师系列申报者需在申报的前一年9月份前,向学校申请对其进行教学质量测评。
四、本补充规定自2020年起正式实施,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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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6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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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资格补充规定》
附件: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的补充规定(试行V2)
申报教师系列职称补充规定
一、申报副教授资格
(一)学历资历要求
1.40周岁以下教师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推荐。 2.具有海外研修经历的优先推荐。 (二)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任期内获得过1次年度考核优秀或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荣誉。 (三)专业实践要求
1.专业课教师需参加学校组织并认可的赴企业或生产一线实践工作经历,且累计达6个月以上。
2.45周岁以下申报者需具备学校认定的“双师型”教师资格(确因专业原因无法满足“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者,由学院提交学校认定后可不受此条款限制)。
(四)科研业绩要求
1. 任现职以来,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师需在本专业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4000字以上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5篇为本专业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者优先推荐(公共课教师不能满足《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1号)第十二条第2-5款条件之一的,需在本专业省级以上刊物发表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本专业学术论文7篇以上,其中至少6篇为本专业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者优先推荐);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需要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对本职工作有指导作用的研究论文7篇以上,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者优先推荐。
2.如申报者科研业绩满足《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1号)第十三条要求、《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 — 1 —
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7〕4号)第十三条要求,但不能满足本《补充规定》“申报副教授资格”中科研业绩要求第1点的,须获得与本专业相关授权发明专利2件以上,或主持市级以上课题2项以上(不包括指导性课题),或产学研课题到账经费社科类2.0万元以上、理工类10.0万元以上。 二、申报教授资格 (一)学历资历要求
1.45周岁及以下教师须具有硕士学位,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推荐; 2.具有海外研修经历的优先推荐。 (二)专业实践要求
50周岁以下申报者需具备学校认定的“双师型”教师资格(确因专业原因无法满足“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者,由学院提交学校认定后可不受此条款限制)。
(二)科研业绩要求
1.任现职以来,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4000字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或本专业学术论文8篇以上,其中至少6篇为本专业学术论文,在CSSCI、EI、SCI期刊发表论文者优先推荐(公共课教师不能满足《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1号)第十六条第2-5款条件之一的,须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本专业学术论文9篇以上,其中至少7篇为本专业学术论文,在CSSCI、EI、SCI期刊发表论文者优先推荐);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需要在核心刊物发表对本职工作有指导作用的研究论文10篇以上,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者优先推荐。
2.如申报者科研业绩满足《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1号)第十七条要求、《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7〕4号)第十九条要求,但不能满足《补充规定》“申报教授资格”中科研业绩要求第1点的,须获得与本专业相关授权发明专利3件以上,或主持市级以上课题3项以上(不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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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指导性课题),或产学研课题到账经费社科类5.0万元以上、理工类20.0万元以上。
申报教育管理系列职称补充规定 一、申报副研究员资格
(一)学历资历要求
40周岁以下申报者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推荐。 (二)工作业绩要求
结合本岗工作,独立起草过高水平的管理文件、改革方案或撰写调研报告,对学校事业的发展及改革有重大的影响。 (三)科研业绩要求
1.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对教育管理工作有指导作用和实践意义的4000字以上研究论文7篇以上,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者优先推荐。
2.如申报者科研业绩满足《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7〕4号)第十二条要求,但不能满足《补充规定》科研业绩要求第1点的,须主持市级以上课题2项以上(不包括指导性课题),或产学研课题到账经费社科类2.0万元以上。 三、申报研究员资格 (一)学历资历要求
45周岁及以下申报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推荐。 (二)工作业绩要求
结合本岗工作,独立或主持制订过学校重要管理文件、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或撰写调研报告,在学校发展决策中产生重要影响,并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三)科研业绩要求
1.任现职以来,在教育类、社科类或管理类核心期刊发表40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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