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汗味或其他异味。
7、 女士须备用私人物品(长袜、发卡、橡皮筋、卫生用品等)。 8、 发型及颜色不得太前卫,须适度。
9、 女士着裙装时,应注意个人的走姿、站姿、坐姿的雅观。
10、早、中餐不得食用口味较重的辛辣食品,以保持口腔清爽;午餐后补妆并查看口腔有无异物。 四、 行为规
1、 公司全体销售人员均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营销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 本部门员工应服从上级的指挥及安排,一经上级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应在事后坦诚相告或书面述。
3、 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彼此尊重、团结友爱、互谦互让,主动地进行沟通协调与交流。 4、 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脱岗。
5、 在销售区域使用礼貌用语,不得讲脏话、粗话、喊绰号或大声喊人。 6、 男女销售人员严禁在销售区域打闹、嘻笑、追逐,影响公司形象。 7、 严禁在销售区域随意坐在椅子扶手或模型展台上。 8、 严禁使用免提及煲粥,私人一次不得超过3分钟。
9、 工作时间在销售区域不得当着客户的面化妆,吃口香糖及其它食品;非规定时间不得看报纸、杂志等。
10、工作人员水杯及个人物品不得带入接待区,只能放在休息室。 11、工作时间不谈论同事隐私或闲聊。 12、工作人员禁止在办公区域吸烟。
13、工作时间严禁打牌、打游戏机及做其它私事。
14、销售人员不得以私人目的与公司客户作交易或替竞争公司服务而损害公司利益。 15、保安在销售人员下班后,不得在售楼中心与闲杂人员闲聊、打牌,更不允许留宿他人。
第二节 客户接待制度
一、 客户咨询
1、 应在铃响第三声前,提起话筒接听,并使用统一用语(国语)“您好,国际”或“您好,这里是“国际(项目名称)售楼部,请讲”。
2、 接听客户必须做好记录,由接听人员统一记录再备案追踪。 二、 客户登门咨询
1、 客户登门咨询由销售代表按既定的序列依次接待上门客户。 2、 营业用房与住宅的接待顺序自成一体,互不混同。 3、 客户指定销售代表不占序列。
4、 由于公务使销售代表错过序列,可由经理/主管安排再补;接听不占序列。 5、 客户进门后,销售代表必须面带微笑、主动迎候,有条不紊的接待:请入座—倒水、分发资料—详细介绍公司楼盘—因人而异进行解说—倾听客户意见—谈判—追踪—签定合同—催收房款—办理按揭—协助接房—售后服务(客户、物业)
6、 客户离开售楼中心时,接待人员须亲自将客人送到大门外,并致意,做到有礼有节。对客户及同业踩盘人员,均应一视,不得区别对待。
7、 若客户是第二次登门,并主动说明上次接待人员,此时非指明的原接待人员不得转身就走,须有礼貌地安排客户入座,倒水,并告之被指明的销售人员接待(如被指明的销售人员不在,则由经理/主管负责安排人员接待)。
8、 若客户虽是第二次登门,但并未主动指明接待人员,按新客户对待。(原因是你并没有在第一次接待中给客户留下深刻印象,工作未做到家)。
9、 当老客户提出到工地看现场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待人员要一同前往并要注意保护客户的安全;如因正当原因暂时不能分身,应向客户作好解释工作,或由经理/主管进行协调。
10、客户离开后,应立即清理洽谈桌上所余的资料并重新归类,清洁剩余物(如纸杯、烟灰
等)并填写客户情况统计表,准备重新接待下一位客户。
11、每位销售代表对所掌握的客户从接待到成交乃至售后服务等工作都应做到全程负责。 12、休假期间的销售代表可处理前期遗留工作,也可协助其他销售代表的工作,但不允许在售楼中心独立参与新客户的接待。
13、在销售过程中若遇问题不清楚,须请示经理/主管或咨询有关部门,当日不能解决的须以书面报告交至经理/主管/文秘处,以汇总解决。 14、严禁当着客户的面互相争吵、互相揭短。 15、严禁当着客户的面争执客户归属。
16、在接待中坚持统一项目介绍,统一优惠比例,统一工作态度的原则,严禁销售人员私自越权对客户做出任何承诺。
第三节 例会制度
1、 为了加强对营销工作的管理,实行例会制度。 2、 例会种类包括: ① 每天朝会 ② 每周例会 ③ 每月总结会 3、 中会:
① 时间:每天下午15:00—15:20
② 容:总结前一天的工作;检查、提醒当天的工作准备及注意事项。 ③ 参加人员:售楼中心全体人员 ④ 主持人:经理或销售主管 4、 每周例会:
① 时间:每周星期五下午19:00。(限40分钟)
② 容:总结本周工作情况;布置下周工作;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宣布本周业绩排行榜;检查客户接待记录。 ③ 参加人员:营销策划部全体人员。 ④ 主持人:营销部经理 ⑤ 参加领导:分管副总经理 5、 每月总结会:
① 时间:每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19:00。
② 容:总结本月工作情况,布置下月工作;经验交流与问题讨论;宣布业绩排行榜;检查客户分析报告;宣布处罚决定。 ③ 参加人员:营销策划部全体人员。 ④ 主持人: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
(注:有关资料由营销部提前24小时提供) 6、 每周例会与每月总结会,与会人员须作好会议记录。
7、 参加人员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否则按处罚条例相应条款处理。
第四节 合同管理
1、 商品房买卖中涉及到的合同(含补充协议)由公司统一购买或制定,均属格式合同。 2、 现场合同由销售文秘统一保管,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销售代表有协助客户填写的义务。
3、 已签定的合同应定时、分批交回本部门相关负责人处统一保管,并办理交接手续。 4、 合同如需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加盖相关印章,否则无效。
5、 销售人员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不能有任何超越格式合同之外的承诺或附加条款,优惠幅度超过公司规定标准时必须上报经理批准。
6、 销售人员不得随意对客户要求进行承诺,不允许修改合同条款。
7、 销售人员必须对客户做出承诺时,必须用书面文字向经理呈报,经理经与相关部门协商,达成可行意见后,才能由经理代表公司做出承诺。
8、 销售代表是合同的第一审核人,销售文秘是合同的第二审核人,销售主管是合同的第三审核人。
第五节 售后服务
1、 本部门所有员工均有为客户做好售后服务的义务,树立公司的口碑效应。 2、 本节所指的“售后服务”主要包括: ① 回访 ② 协助按揭 ③ 协助交房 ④ 客户建议或投诉
3、 销售代表应不定期地对成交客户进行回访,以便收集、倾听客户意见。 4、 合同签定以后,销售代表应协助客户办理按揭手续。
5、 房屋修建过程中,销售代表应不定期地向客户通报工程进度及相关情况。 6、 房屋竣工入住时,销售代表应协助客户接房入住。
7、 对客户的意见和投诉,应认真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向经理报告;经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和公司其他部门或相关单位衔接,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投诉经理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 8、 本部门任何员工不得因客户意见或投诉而对客户置之不理,甚至发生冲突,以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六节 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