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准入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医疗技术管理规范,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我院功能任务相适应,具有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三、分类:医疗技术分为三类,其中第一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我院审批)。
四、我院为-级综合医院, 根据医院功能任务、技术能力,负责展开部分第一类医疗技术。 五、组织领导:
1.成立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由业务副院长担任组长一职, 医务科长任副组长,临床科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班。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全院诊疗技术项目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各科室主任负责科室诊疗技术项目的资质准入审批和管理。
2.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工作职责
1)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分析所评诊疗项目,全面
权衡医院设施条件能否开展;
(2)对各科室推荐或选评的医务人员进行全面评估,从工作业绩、医德医风、技术操作等方面进行评定,合格后予以从事诊疗技术项目的授权许可;
(3)定期监督所授权人员开展诊疗技术项目的情况,对不履行职责、不合格者予以停业授权许可; (4)实施每两年一次再授权管理制度。 六、资质审批
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评估,对普通有创诊疗操作资质审批经科室推荐、医务科审批、分管院长审批后,予以资质准入。凡在我院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不得开展普通有创诊疗操作。 七、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主管该项的卫生行政门报告:
1.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2.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以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转变,不能正常进行临床应用;
3.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4.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执业医师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有违反《执业医师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
律法规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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