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分类不是解决某一个职位具体该干什么,而是通过对职位面临的工作进行客观的分析与评价,进而确定每一个职位在全部职位分类结构中所处的位置,达到分类管理的目的; 职位分类旨在通过实行科学分类来提高公务员管理水平;
职位分类随着职位结构和组织职能、职位工作的变化而相应变化。 4、职位分类制度的理论依据
职位分类首创于美国,是管理科学理论发展的产物。
1923年美国联邦政府制定第一个职位分类法,首创职位分类。其将公务员分为普通类和技艺保管类。普通类分为18等,1等最低,18等最高,为副部长。技艺保管类分为10等。
二、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的比较 1、品位分类含义
品位分类是以人为分类对象,通常是以人的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和应获得报酬的多少为标准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的人事分类制度。
品位分类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另外一些国家实行的公务员管理制度。是以“人”为中心进行设计的分类管理制度。
2、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优劣势对比
(1)职位分类的优点:
因事设人,从而避免了因人设事滥竽充数的现象;
可以使考试和考核标准客观,有利于事得其人,人尽其才;
便于实行公平合理的工资待遇和制定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可以做到职责分明,减少不必要的推诿纠纷,有利于获得职位的最佳人选,解决机构重叠、层次过多、授权不清、人浮于事等问题,提高组织机构的科学化、系统化水平,使机构经常处于合理高效的状态。
(2)职位分类的缺点:
灵活性差。较适合于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和职位,而对高级行政职位、机密性职位,临时性职位和通用性较强的职位不太适用;
管理成本高。实施职位分类的程序繁琐复杂,考核方面过于注重公开化和量化指标,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使人感到繁琐、死板、不易推行;
欠缺人性化。职位分类重事不重人,强调职位目前人人平等,因此严格限制了每个职位的工作数量、质量、责任,严格规定了人员的升迁调转途径,有碍于人的全面发展和人才流动,个人积极性不易得到充分发挥。
(3)品位分类的优点:
结构富有弹性,适应性强,应用范围广,便于人事机构调整公务员的职务,所采用的级别随人走,免除了职务变动和另有任命所带来的不安全感,能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个人的全面发展和人才流动;
它是建立在公务员应该是具有多方面知识的通才,而不需要很专门的知识这一认识基础上的,比较适用于担任领导职务责任的高级公务员;
注重按行政首长和上级主管的意图行事,有利于集中统一的领导,树立行政权威,分配工作任务特别是临时性的任务指派也容易。
(4)品位分类的不足:在对公务员管理的规范性、效率性、公正性方面存在一定缺陷。 不注重对工作人员现有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进行调查分析,因人设岗,容易造成机构臃肿、职责不清、人浮于事的局面;
在人事管理中主观随意性比较大,没有统一、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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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分重视学历、资历、身份等静态因素,不利于学历低、资历浅但能力强、水平高的人才脱颖而出。
三、我国实行职位分类制度的意义
1、为公务员的考试与任用提供科学依据。 2、为公务员的考核提供了参照系。
3、为公务员的工资待遇的确定提供了依据。 4、为开展公务员培训提出了明确要求。 5、为促进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制度环境。
第二节 职位类别与职务序列
一、职位类别 我国的职位类别:
1、综合管理类: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
2、专业技术类职位: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
3、行政执法类: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 4、法官、检察官类 二、职务序列
1、含义:职务序列是依据所负责任的大小、难易程度的高低、资格条件的不同,而设置的从低到高的职务层次,形成机关的层级结构,也为公务员提供了职业发展的阶梯。 职务序列包括职务名称与职务层次两个基本要素。 2、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
我国根据公务员是否承担领导职责,将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两大类型。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序列是各类公务员的共有职务序列。
领导职务负有领导职责,具有组织、决策、指挥的职权和责任。
非领导职务不具有组织、决策、指挥的职权和责任,但有较高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可协助同级领导职务工作,经授权可以负责或协调某一方面的工作。
3、职务序列
领导职务序列:我国规定了从国家级正职到乡科级副职的10个职务层次。 非领导职务层次与领导职务层次对应的最高上限为厅局级。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国家级副职层次领导职务。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属于领导职务的省部级正职。
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分8个层次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系列: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 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12级
第三节 级别设置
一、级别的功能
1、级别是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
2、级别是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
级别和职务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待遇、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和生活待遇的依据。 二、级别与职务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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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职务等次与27个级别相对应,实行“一职数级,上下交叉”,越是基层的职务对应的级别越多,越是高层的职务对应的级别越少。国家级正职对应一个级别,科员、办事员对应9个级别。办事员最高可到19级,科员最高可达到18级,当于正处级的最低级别。
三、确定级别的依据
确定公务员级别的总的原则是: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位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具体为: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资历。
四、公务员的其他级别制度 1、衔级制度 (1)警衔 总警监、副总警监 警监:三级 警司:三级 警员:二级
(2)海关关衔
五等十三级:总监、关务监督、关务督察、关务督办、关务员 2、法官、检察官等级制度:十二级 首席大法官:最高法院院长 大法官:二级 高级法官:四级 法官:五级
第四章 录用、考核与培训 第一节 公务员录用制度
一、公务员录用制度概述
1、涵义
公务员录用制度是指根据国家管理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公民中,择优录用担任某种职务的一种制度。
2、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历史沿革
中国的科举制度
英国的考试选官制度 美国的考试录用制度
二、录用的适用范围和标准
1、适用范围: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2、录用标准:德才兼备。
不仅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化知识和业务能力,还要考察其政治态度和思想品质。 三、录用方法、程序 1、录用方法
主要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办法,择优录用。 2、录用程序
编制录用计划 发布报考公告
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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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公开考试
确定考察人选并公示录用人员名单 录取与试用 四、录用管理
1、考试录用主管部门:分中央和地方两大层次,分别为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工作。
2、考试录用工作的保障
法律保障:法律责任、回避制度、申诉制度 便民保障:方便报考者报考、保障考生权益 技术保障:技术支持、智力支持、保密技术 经费保障
第二节 考核制度
一、公务员考核含义和内容 1、含义
公务员考核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2、公务员考核制度构成要素 (1)考核对象和考核主体
公务员考核对象是已经确定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本机关负责人、主管领导和本机关负责人授权的考核委员会。 领导成员公务员:主管机关。
(2)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3)考核形式: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两种形式。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
(4)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5)考核等次:定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6)考核结果的使用:定期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对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3、国外公务员考核的内容
美国: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适应能力
英国:对工作表现的评估、分析各种能力的高低 日本:勤务实绩、性格、能力、业务适应性 4、我国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内容
纵观各朝各代,唐代是我国考核制度比较完备的发展阶段,其考核内容是“四善二十七最”。
德:包括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
能: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勤: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勤奋精神 绩:工作实绩
廉:廉洁自律情况
5、考核的重点内容:工作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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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的原则、范围与类型
1、我国公务员考核原则: 依法考核
客观公正:我国公务员考核必须遵守的首要原则 民主公开
注重实绩
2、考核范围:所有公务员均是考核对象,但对特殊情况的公务员考核有特殊要求。 (1)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考核: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转任的公务员:由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考核,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其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有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挂职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考核。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原单位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
(5)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6)接受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公务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进行确定。
(7)受纪律处分的公务员年度考核
受警告处分:考核,但在受处分当年不得定位优秀等次;
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考核,但在受处分期间只写评语,不等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按正常情况对待。
(8)受党纪处分的公务员年度考核
受党内警告处分: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因其他错误而受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受留党察看处分:处分当年确定为不称职,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受开除党籍处分:处分当年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涉嫌违反党纪被立案检查:在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受处分种类分别按上述规定处理。
3、考核类型: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
三、年度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1、程序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个人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轻重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本机关负责人或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2、方法
领导考核与群众相结合
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四、年度考核的结果
1、考核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2、考核结果的通知与申请复核
考核结果应当书面通知本人,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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