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不得同时采用两种保护系统;
3)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零线处引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4)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5)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导线,规格和颜色标记应符合规范要求;
6)保护零线应在总配电箱处、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7) 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
8)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9)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应按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10)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 3、配电线路
1)线路及接头应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
2)线路应设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应满足线路负荷电流;
3)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4) 电缆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并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 5)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的芯线,并应按规定接用; 6)室内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4、配电箱与开关箱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2)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及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
3)配电箱必须分设工作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必须通过各自的端子板连接;
4)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并灵敏可靠; 5)箱体应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并应有门、锁及防雨措施; 6)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应符合规范要求;
7)分配箱与开关箱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m。
5、配电室与配电装置
1)配电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配电室应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2)配电室、配电装置的布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3)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备用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进行联锁;
5)配电室应采取防止风雨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
6)配电室应设置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
6、现场照明
1)照明用电应与动力用电分设;
2)特殊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3)照明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 4)灯具金属外壳应接保护零线;
5)灯具与地面、易燃物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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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7) 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 7、 用电档案
1)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 2)施工现场应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
3)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应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4)用电各项记录应按规定填写,记录应真实有效;
5)用电档案资料应齐全,并应设专人管理。
十、物料提升机 1、安全装置
1)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并应灵敏可靠; 2)安全停层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定型化;
3)应安装上行程限位并灵敏可靠,安全越程不应小于3m;
4)安装高度超过30m的物料提升机应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及自动停层、语音影像信号监控装置。
2、防护设施
1)应在地面进料口安装防护围栏和防护棚,防护围栏、防护棚的安装高度和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停层平台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平台脚手板应铺满、铺平; 3)平台门、吊笼门安装高度、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定型化。
3、附墙架与缆风绳
1)附墙架结构、材质、间距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2)附墙架应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
3)缆风绳设置的数量、位置、角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与地锚可靠连接; 4)安装高度超过30m的物料提升机必须使用附墙架; 5)地锚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钢丝绳
1)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量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2)钢丝绳夹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当吊笼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钢丝绳严禁少于3圈; 4)钢丝绳应设置过路保护措施。
5、安拆、验收与使用
1)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装、拆卸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3)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应持证上岗;
5)物料提升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6)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6、基础与导轨架
1)基础的承载力和平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基础周边应设置排水设施;
3)导轨架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导轨架高度0.15%; 4)井架停层平台通道处的结构应采取加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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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动力与传动
1)卷扬机曳引机应安装牢固,当卷扬机卷筒与导轨底部导向轮的距离小于20倍卷筒宽度时,应设置排绳器;
2)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排列整齐;
3)滑轮与导轨架、吊笼应采用刚性连接,滑轮应与钢丝绳相匹配; 4)卷筒、滑轮应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装置;
5)当曳引钢丝绳为2根及以上时,应设置曳引力平衡装置。
8、通信装置
1)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通信装置;
2)通信装置应具有语音和影像显示功能。
9、卷扬机操作棚
1)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卷扬机操作棚;
2)卷扬机操作棚强度、操作空间应符合规范要求。
10、避雷装置
1)当物料提升机未在其他防雷保护范围内时,应设置避雷装置;
2)避雷装置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十一、施工升降机 1、安全装置
1)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
2)应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并应灵敏可靠,防坠安全器应在有效的标定期内使用; 3)对重钢丝绳应安装防松绳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4)吊笼的控制装置应安装非自动复位型的急停开关,任何时候均可切断控制电路停止吊笼运行; 5)底架应安装吊笼和对重缓冲器,缓冲器应符合规范要求; 6)SC型施工升降机应安装一对以上安全钩。 2、限位装置
1)应安装非自动复位型极限开关并应灵敏可靠;
2)应安装自动复位型上、下限位开关并应灵敏可靠,上、下限位开关安装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上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之间的安全越程不应小于0.15m; 4)极限开关、限位开关应设置独立的触发元件; 5)吊笼门应安装机电联锁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6)吊笼顶窗应安装电气安全开关并应灵敏可靠。
3、防护设施
1)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安装地面防护围栏,防护围栏的安装高度、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围栏门应安装机电联锁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2)地面出入通道防护棚的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3)停层平台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平台脚手板应铺满、铺平; 4)层门安装高度、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定型化。
4、附墙架
1)附墙架应采用配套标准产品,当附墙架不能满足施工现场要求时,应对附墙架另行设计,附墙架的设计应满足构件刚度、强度、稳定性等要求,制作应满足设计要求; 2)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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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5、钢丝绳、滑轮与对重
1)对重钢丝绳绳数不得少于2根且应相互独立; 2)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3)钢丝绳的规格、固定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4)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5)对重重量、固定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6)对重除导向轮或滑靴外应设有防脱轨保护装置。 6、安拆、验收与使用
1)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装、拆卸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核、审批; 3)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应持证上岗;
5)施工升降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6)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7、导轨架
1)导轨架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标准节的质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3)对重导轨应符合规范要求;
4)标准节连接螺栓使用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8、 基础
1)基础制作、验收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2)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或楼面结构上时,应对其支承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 3)基础应设有排水设施。
9、电气安全
1)施工升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或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2)电缆导向架设置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3)施工升降机在其他避雷装置保护范围外应设置避雷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10、通信装置
施工升降机应安装楼层信号联络装置,并应清晰有效。
十二、塔式起重机
1、载荷限制装置
1)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上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方向的运动; 2)应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2、行程限位装置
1)应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灵敏可靠;
2)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小车行程开关,动臂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臂架幅度限制开关,并应灵敏可靠;
3)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位器,并应灵敏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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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走式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行走限位器,并应灵敏可靠。
3、保护装置
1)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2)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应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3)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并应灵敏可靠; 4)当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时,应安装障碍指示灯。
4、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
1)吊钩应安装钢丝绳防脱钩装置并应完好可靠,吊钩的磨损、变形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2)滑轮、卷筒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并应完好可靠,滑轮、卷筒的磨损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3)钢丝绳的磨损、变形、锈蚀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5、多塔作业
1)多塔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
2)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6、安拆、验收与使用
1)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装、拆卸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核、审批; 3)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指挥应持证上岗;
5)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6)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7、附着
1)当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时,应安装附着装置,附着装置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2)当附着装置的水平距离不能满足产品说明书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 3)安装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承载结构应进行承载力验算; 4)附着前和附着后塔身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8、基础与轨道
1)塔式起重机基础应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检测和验收; 2)基础应设置排水措施;
3)路基箱或枕木铺设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4)轨道铺设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9、结构设施
1)主要结构件的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2)平台、走道、梯子、护栏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高强螺栓、销轴、紧固件的紧固、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高强螺栓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
10、 电气安全
1)塔式起重机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
2)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或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3)塔式起重机应安装避雷接地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4)电缆的使用及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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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技术交底(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