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水平。
(9)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10)在所长的指导下,按分工参加本所的业扩报装、抄表收费、计量管理、用电检查、营业普查等业务工作。
(11)认真落实供电服务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各类业务流程与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供电服务承诺,实行规范化服务。
(12)落实首问负责制,负责客户有关业扩报装、电费、电价、用电业务的咨询和业务接洽工作。
(13)对责任范围内的客户定时进行电能计量装置抄表、录入上传、电费审核等工作。
(14)在规定时限完成电费回收工作,按日核对电费回收情况,及时完成电费上交的相关手续。
(15)完成本所下达的电费回收率、线损率、抄表率、抄表准确率、电费差错率、计量装置完好率等责任考核指标。
(16)参加安全用电检查,依法查处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及时反映和汇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17)加强客户末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运行监督,及时上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事故隐患。
(18)收集和建立客户用电信息资料与业务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工作记录,并及时传递至相关人员。
(19)积极参加营销服务等专业培训,主动学习业务技能知识,不断提升业务技能水平。
(20)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供电所法规、标准类资料目录
供电所法规、标准类资料目录
目录编码及名称 资料名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E-01公共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E-02电力类 法规 4.《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5.《供电营业规则》 6.《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7.《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 8.《供电监管办法》 E-03电力 安全类标准 1.DL/T477-2010《农村电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2.DL 493-2001《农村安全用电规程》
3.GB 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4.DL/T 736-2010《农村电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运行规程》 5.《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企业标准) 6.《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企业标准) 7.DL5027-19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1.GB 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2.GB 50053-201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3.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4.GB 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5.DL/T 5220-2005《l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E-04设计类 6.DL/T 601-1996《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标准 7.DL/T 5118-2010《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8.Q/GDW462-2010《农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企业标准) 9.GB/T 50064-2014《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 10.GB/T 50065-201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11.GB 50227-2008《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E-05施工 1.GB50173-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
验收类标准 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DL/T 602-1996《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 3.GB 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4.GB 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5.GB 50147-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6.GB 50148-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7.GB 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1.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2.DL/T 1102-2009《配电变压器运行规程》 3.SD 292-1988《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E-06设备 4.DL/T 499-2001《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 运维类标准 5.DL/T 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6.Q/GDW 434.2-2010《国家电网公司安全设施标准第2部分:电力线路》(企业标准) 1.GB/T12325-2008《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 E-07供电服务 2.DL/T 836-2012《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 类标准 3.GB/T 28583-2012《供电服务规范》
一、所长安全职责
(1)供电所所长作为本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与县级供电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负责本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
(2)认真落实和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本所安全生产体系正常运转,负责与所内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无票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4)负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制订和落实反事故措施,确保管辖范围内电网的安全运行。
(5)负责本所安全活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本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6)负责督促全所人员的业务技术、安全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反事故演习,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7)负责辖区内客户的安全用电管理,定期组织安全用电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客户安全用电水平,防止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8)负责本所辖区内各级电网的电力设施保护,定期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
(9)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协助对供电辖区内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及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