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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376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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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林不能申请恢复执行,因为和解协议约定的半年期限尚未届至 B、张林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因为李南已经明确表示拒绝履行

C、张林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一审判决书,也可以就履行该和解协议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 D、若张林申请恢复执行,而李南以和解协议无效为由提起诉讼,则法院应先暂停对张林申请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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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和解。根据《执行和解规定》第11条第2项,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恢复执行,但符合《合同法》第108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因此选项A错误、B正确。根据《执行和解规定》第9条,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因此选项C错误。根据《执行和解规定》第16条第1款,被执行人以执行和解协议无效或者应予撤销为由提起

32.A国人白某由于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往来不便,特委托何某帮助其处理中国境内的投资事务。双方发生纠纷后,白某于中国某法院起诉何某,欲委托中国律师丁某代理本案,就该委托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如白某是从A国寄交授权委托书,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A国使领馆认证,并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A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该委托书才具有效力

B、如白某是从A国寄交授权委托书,需经A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A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A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该委托书才具有效力

C、如白某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该授权委托书需经A国驻中国使领馆认证后才具有效力

D、如白某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该授权委托书需经中国公证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2章>第1节>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条的规定,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26条的规定,C、D项均错误。

33.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异议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三47题,单选)

A、异议都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 B、异议都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 C、申请异议当事人有部分相同

D、申请异议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采取的救济手段相同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执行行为异议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225条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

34.甲从乙处购得一台机器,使用不久即损坏,甲认为机器的某部件有问题,遂起诉要求乙赔偿损失。乙则称,该部件的工艺没有问题,如果该部件有质量问题,也是由于丙提供的钢材质量存在问题。则下列关于丙在本案中诉讼地位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当追加为必要共同诉讼被告 B、应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应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应列为普通共同诉讼被告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5章>第5节>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B 【解析】:

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本案中,丙与甲、乙的诉讼标的无关,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一旦乙败诉就可能向丙索赔,故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3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后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严重违约,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乙公司认为甲公司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损害其利益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双方

曾在合同中就纠纷达成仲裁条款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虽然达成了仲裁协议,当事人若向法院起诉,法院有权管辖 B、运输合同的解除、撤销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

C、仲裁条款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D、若甲乙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争议,甲向法院请求裁定,乙向仲裁委员会请求的情况下,由先受理的一方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5章>第4节>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效力。根据《民诉解释》第215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故A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19条、《仲裁法解释》第10条的规定,B项正确。根据《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C项错误。根

36.住所在M省甲县的旭日公司与住所在N省乙县的世新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地为M省丙县,并约定如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在北京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履行过程中,因工程款支付问题发生争议,世新公司拟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但就在哪个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双方产生分歧。对此,下列哪一部门对该案享有管辖权?(2017年卷三35题,单选)

A、北京仲裁委员会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C、M省甲县法院 D、M省丙县法院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5章>第4节>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答案】:D 【解析】: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没有约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故双方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本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应当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即由不动产所在地M省丙县法院专属管辖。本题答案为D。

37.张某诉美国人海斯买卖合同一案,由于海斯在我国无住所,法院无法与其联系,遂要求张某提供双方的电子邮件地址,电子送达了诉讼文书,并在电子邮件中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诉讼文书后予以回复,但开庭之前法院只收到张某的回复,一直未收到海斯的回复。后法院在海斯缺席的情况下,对案件作出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并同样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判决书。关于本案诉讼文书的电子送达,下列哪一做法是合法的?(2014年卷三42题,单选)

A、向张某送达举证通知书 B、向张某送达缺席判决书 C、向海斯送达举证通知书 D、向海斯送达缺席判决书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9章>第2节>送达方式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电子送达。国内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电子送达方式有所区别。《民事诉讼法》第87条第1款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这是国内电子送达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这是涉外电子送达的特别规定。两相比较,注意以下几点:(1)涉外电子送达特别规定只适用于

38.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下列关于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B、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也可以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C、被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D、限制消费措施只能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无权依职权决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1章>第3节>保障性执行措施 【答案】:C 【解析】:

考查限制消费措施的相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限制消费规定》)第1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

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故AB项错误。根据《限制消费规定》第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然人和单位都可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故C项正确。根据《限制消费规定》第4条的规定,限制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

39.唐某与A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唐某因为无法获得存放在A公司的档案材料而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唐某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 B、法院调查所得的证据,法院进行说明即可,不需要质证

C、法院调查所得的证据,视为唐某提供的证据,须由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 D、法院调查所得的证据,因由法院、唐某、A公司共同进行质证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8章>第4节>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答案】:C 【解析】:

①《民诉法解释》第94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证据规定》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既然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就应当经过当事人双方的质证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据前所述,C选项的说法正确。

④法院不是质证的主体,质证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因此D选项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

40.关于民事诉讼期间制度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哪一个?

A、我国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均为法定可变期间,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审理期限的限制

B、指定期间均为可变期间,法定期间均为不可变期间

C、法定期间的开始之日及期间中遇有节假日的,应当在计算期间时予以扣除 D、涉外诉讼案件中对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期均为30日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9章>第1节>期间的种类 【答案】:A 【解析】:

①我国民事一审普通程序、二审程序及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均可以延长;《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期限规定的限制。\因此A选项的说法正确。

②指定期间为可变期间,但法定期间分为可变期间和不可变期间,如民事诉讼的审结期限为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3766篇)

说法正确的是:()A、张林不能申请恢复执行,因为和解协议约定的半年期限尚未届至B、张林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因为李南已经明确表示拒绝履行C、张林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一审判决书,也可以就履行该和解协议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D、若张林申请恢复执行,而李南以和解协议无效为由提起诉讼,则法院应先暂停对张林申请的审查>>>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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