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山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新建改扩建与加固技术导则(新)
山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新建改扩建和加固
技术导则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教育厅 二OO九年六月
目录
1.总则 2.术语
3.学校布局、选址和规划 4.建筑设计 5.建筑色彩 6.结构设计 7.设备和电气设计 8.建筑节能
9.现有建筑鉴定和加固 10.学校建设管理
1总则
1.1.1为山西省中、小学校的新建、加固和改扩建提供政策、技术和管理指导,保证学校建
设工程质量,把学校建设成为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让群众放心的建筑,推进城乡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特制定本导则。
1.1.2学校建设除应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外,尚应贯彻下列原则:
1.安全牢固原则。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将学校建筑安全放于首位,确保学校建设质量。 2.功能合理原则。结合当前需求和教育长远发展的需要,着力做好优化学校布局,实现学校标准化建设的目标。
3.防震减灾原则。应综合采取抗震、防火、防洪、抗风雪、防雷击和防地质灾害等防灾安全措施,确保师生安全,且能结合城市防灾总体规划需要。当学校作为周边地区人们于意外灾害时的应急避难场所时,于指标计算上应结合防灾规划要求做出相应调整。
4.创建节约型校园原则。遵循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节约原材料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和装修标准,避免奢华浪费和高标准建设校舍;采用适合地方特点的环保技术、方法和材料,创建环保型绿色校园。
5.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各地区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设计,创建出尊重自然、注重地域环境和地形地貌的多样性校园。
6.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原则。应注重和学校建设各有关责任主体的市场准入,强化质量保证体系;尊重勘察、设计及施工的的合理周期,保证校舍用房建设符合建筑质量及学校使用管理要求。
1.1.3于新建、加固和改扩建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本导则的规定,仍要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1.1.4中、小学校舍的新建、改建、扩建必须达到不低于重点设防的抗震防灾标准。
2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