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融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掘工作面质量检查标准
及验收考核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乌海市海融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技术管理,
使生产管理过程中有节可循、有据可依,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范围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从井巷工程设计、材料使用、现场施工、月度工程款拨付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 管理机构 组 长:白振华(矿长) 副组长:郝进学(总工程师) 李长岩(机电副矿长) 高 杰(生产副矿长) 许尔震(安全副矿长)
组员:刘芳、沈加友、曹亚军、李文、黎有林、赵军、林罗斌、王富民、赵成荣、各区队负责人
第四条 监督管理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监督管理单位—技术科 主要负责人—刘芳
第五条 对应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对应责任单位—综采队、综掘队、准备队、机运队 主要负责人—各区队主要负责人(队长) 第六条 井巷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一)以基层单位、班组为主体,确保物资供应,作业的过程就是质量保证的过程。
(二)强化职能科室监督管理、考核力度。
(三)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工程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基层单位必须配备质量验收员,数量必须满足生产需要,确保交接班工程质量的验收;技术科为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负责人,根据需要配备工程质量验收员,不定期组织对基层单位班组工程质量抽检并提出考核意见,月底对基层单位的质量奖惩意见。 第二部分 井巷工程质量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一)为加强我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司相关规定及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及考核办法。
(二)技术科为我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并配备质量验收员。
第二条 管理与职责
技术科的职责:贯彻国家相关井巷工程质量的规程和标准,负责制订和修订我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掌握我矿井巷工程质量动态情况,组织每月的工程质量验收工作;负责井巷工程质量的事故处理。
质量验收员职责:熟知巷道质量标准,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对工程质量低劣的巷道,必须责成返修;严禁以权谋私,随意降低验收标准;及时将验收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
施工单位为工程质量管理的主体,必须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并将质量验收员名单报技术科。施工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工程质量,专职质量验收员人数必须满足现场管理需要,质量验收员更换后及时报技术科。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矿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标准施工,由于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矿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而造成返工的一切费用自理。
日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施工单位验收员必须履行各自职责,做好当班验收记录,生产科质量检查员对项目部的报表真实性现场核实,技术科动态检查我矿工程质量情况,每日通报检查情况及整改要求。
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 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敲帮问顶工具和质量检测工具。 采掘工作面现场必须按要求悬挂图牌板。 第三条 检查与考核 (一)考核种类
1.立即或限期整改;2.罚款;3、停工整改;4、验收扣尺 (二)考核程序
1.矿质量验收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必须要求施工单位
采掘工作面质量检查标准及验收考核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