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权交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持续的雾霾天让人们关注生态环境。企业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
排放权交易就是利用经济激励手段促使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一种环境制度。排放权交易必然会对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等会计要素产生影响,因此有必要对企业排放权交易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 获取排放权的会计处理
排污权资产在取得时可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排污权的公允价值与免费获得排污权,或者作为政策优惠以低于公允价值进行分配的排污权成本的差额应视同政府环境监管机构为推行排污权交易而给予企业的补助,其会计处理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支出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贷记递延收益。
企业得到由政府免费发放的排放权证,按当时排放权的市场价格,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无形资产——排放权 贷:递延收益——政府环境补贴
企业在交易市场上购入排放权,以成交时的市场价格,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无形资产——排放权 贷:现金
公司在市场上购买附加的排污指标,按购买时的市场价值,会计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排放权 贷:现金
使用排放权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在每个会计期末计算排污量,并由此确认相应的环境负债。如负债期限不超过会计年度就计入其他应付款,否则列入长期应付款。环境负债计量应以本会计期间的排污量为准,计算未来需为本期排污量支付相应配额排污权的公允价值金额。由于环境污染是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行为,故在确认环境负债的同时,应将相同的环境负债金额确认为对应的管理费用或单列环境费用。如果污染的产生来自于非正常的生产操作,如人为事故等,其对应金额应确认为损失。
公司实际排污、使用排放配额指标时,按与其对应排放权指标的市场价值,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成本或费用——环境成本或费用 贷:或有负债——环境负债——排放权负债 后续计量与会计处理
基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
理事会(IASB)拟在未来将公允价值计量引入非金融资产及负债并全面推行资产负债观的观点,排污权资产和环境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应计入利得或损失。
期末排放权市价上涨时,按市场价值变动部分,调整账面记录。
借:无形资产——排放权 贷:资本公积——环境权益
期末排放权市值下跌时,按市场价值变动部分,调整账面记录。
借:资本公积——环境权益(冲减原确认的权益部分) 营业外支出——环境损失(超过原确认的权益部分)
贷:无形资产——排放权(市场价值变动)
在每个会计期间末,依据对应的持有排污权配额数量内的本期实际污染物排放量占持有排污权配额对应总排放量的比例进行摊销。如果企业持有的排污权配额数量在不同时期有变化,应将其账面余额合并且排污权配额合并后进行摊销。
借:成本或费用——环境成本或费用 贷:无形资产——排放权
在排污许可期间摊销政府补贴的递延收益,在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计入当期收益。
借:递延收益——政府环境补贴
贷:营业外收入——环境收入——排放权补贴收入 基于排污权是履行法定义务的手段和交易的非日常性,应将收入确认为利得,并结转相应排污权的账面价值。 交还排放权证时,按结算部分的市场价格,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或有负债——环境负债——排放权负债 贷:无形资产——排放权
企业出售排放权时,按出售时的成交价格,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环境收入——排放权交易收入 同时,结转排放权交易成本。
借:营业外支出——环境成本或费用——排放权交易支出
贷:无形资产——排放权
在某些排污权交易机制下,规定企业出售免费分配的排污权时,应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返回给进行排污权初始分配的政府。此时应按返回的金额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借:现金递延收益——政府环境补贴
贷:营业外收入——环境收入——排放权交易收入
其他应付款计算累计排污量并提交相应数量的排污权,核销排污权资产和环境负债;累计排污量如超过持有的排污权对应数量,政府有关部门可能会采取罚款、削减下期排污权交易期间初始分配配额或其他行政处罚措施等,企业应按实际处罚金额或合理估计的被处罚的公允价值金额记账。 借:营业外支出——环境成本或费用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递延收益或有负债——环境负债——排放权负债
根据对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排放权会计信息涉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成本费用等会计要素,均应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项目中予以披露,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企业排放权的取得方式、取得金额、有效期限、权证种类及交易方式等相关信息。同时,应在年报说明中披露企业排放权及其交易的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