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个人评估考核内容,安全不及格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院教学实验中心
实验室人员实验教学职责条例
实验教学是整个教学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动手能力、观察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创造能力的重要环节。其基本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基本实验技能、实验原理、实验方法的训练,使学生掌握现代实验方法,巩固、深化和应用理论知识,培养独立进行科学实验和独立解决问题的工作能力。为了严密组织实验教学,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职责条例。
第一条 贯彻严谨治学、教书育人的指导思想,言传身教,对学生从严要求,从严管理,树立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良好学风。
第二条 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培养学生实验能力的原则制订实验教学大纲,编写讲义,对开设的每个实验,必须认真填写统一制式的实验指导书及其它有关指导文件,并到实验室处备案建档(若取消某一实验也应到实验室处备案)。明确规定实验的目的要求、实验内容、实验方法和实验时数,并严格按此规定组织实施。
第三条 课前应做好仪器设备、器材、工具和挂图等准备。任课教师要认真备课,对理论和操作都比较熟悉,首次任教某实验课的教师应预做该实验,取得带教资格。并督促学生做到:
1.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
2.熟悉实验原理、实验装置及步骤方法。
3.善于处理实验中易出现的差错和仪器设备易发生的故障。
4.重视安全和卫生。
第四条 对第一次上实验课的学生,实验室主任或指导教师要介绍实验室概况,宣讲实验守则、注意事项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安全和遵规守纪教育。有条件的实验室可同时向学生发放实验室简介和学生实验须知。对学生做好实验课考勤,检查学生预习情况,未预习或数次不交实验报告者不得参加实验。
第五条 实验结束后,要及时填写实验记录,同时切断有关的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做好安全工作。指导人员应及时认真批改实验报告,评分登记。
第六条 研究教学实验规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进实验装置,更新实验内容。
第七条 根据本课程的实际情况,逐步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并创造条件建立一定数量的开放性实验室,供学生自做实验。
第八条 完成学校有关方面布置的报表填写等工作。经常倾听学生和其它方面对实验教学的意见和反映,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院教学实验中心
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
责’’的原则。实验中心主任对本中心安全环保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二条 实验中心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主任做好本中心安全、环保I
作,并建立安全责任制的网络管理, 明确分工管理范围与职责: 如高压
电、油料、煤气、压力容器等。
第三条 仪器室和存放易燃物品场所,严禁烟火。上述场所因特殊需要动用
明火,必须向校消防科、安全办申报,批准后方可动工, 同时应采取可
靠措施,以防万一。
第四条 新进实验室人员(包括外来实习,协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先
经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学生进行实验、应由指导教师进 行安全教育。
第五条 电器设备或线路设施不准乱拉乱接和随意改动,各种移动电具使用
前要认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经许可使用的空调器、电热器具必须办
理安全使用手续,不得自行安装。实验室要加强用电及其计量管理。
第六条 实验室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拿
取的位置。周围不准堆放物件,严禁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 第七条 实验完毕准备离开实验室前,应认真做好安全措施,检查仪器、设
备的电源,水、窗等是否关闭后,方可关门离去。 第八条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若发生重大事故,
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保护好现场。事故发生后应
及时以书面材料上报有关部门,上报时不得隐瞒事故真相,并依照“三
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认真处理。
第九条 中心实验实验室各房间实行卫生包干制,卫生包干负责人应
每月对所包干房间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全中心定期进行统———大扫除。
第十条 为保证中心实验室有一个良好的实验环境,每天开出实验时由上
课教师负责督促上实验课学生清扫整理。
第十一条 中心实验室每二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填写安全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落实解决措施。
以上各项由中心实验室主任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