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康德哲学中的理性秩序
康德按照理性的不同功能将其分为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理论理性具有认知意义,但不具有实践意义;相对于此,实践理性主要在于指导人的行为。人能给予两种秩序,自然因果必然性与自由因果必然性。这也说明,人有两种生命状态,一是被经验性条件决定,要么形成科学判断,要么形成利弊判断;二是不被经验性条件决定,只被超验的东西决定。被经验条件决定的生命状态及其领域被称为自然;被超验的东西决定的生命状态及其领域被称为自由。自然的生命状态适合从事科学研究,自由的生命状态适合从事实践活动。若用自然的生命状态从事实践,用自由的生命状态从事科学研究,二者就会导致二律背反。在此意义上,本文就康德理性的界限以及功能进行了深入的阐释。
一、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区分
理性(ratio),是指世界的客观秩序和原则。从词源上来考察,理性最初源于赫拉克利特提出的逻各斯和阿那克萨戈拉提出的努斯(Nous)。逻各斯是指万物的生成、运动所遵循的尺度和原则;努斯是指宇宙万物有序、合理的原因。由此可知,理性从诞生之初就代表着宇宙、世界的秩序和规则。需要注意的是,理性最初规定的秩序是在自然哲学领域的,是在苏格拉底那里才把理性与人联系起来,即从对自然哲学的关注转向伦理学。苏格拉底继承了古希腊以来的理性主义传统,他把理性代表的秩序称为善。也正是由于对理性秩序的肯定,他认为,人作为理性存在物,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能够自制,他指出:一个不能自制的人和最愚蠢的牲畜没有什么分别。
在他看来,人如果不能够自我控制,也就几乎和动物无异,不能自制的人也就不能忍受饥饿、克制情欲;相反,能够自制的人不仅可以通过言语和行为对事物进行甄别与选择,而且还能够控制自己。这样,人就超越了本身,实现了自由。然而,苏格拉底并没有对理性的范围和界限进行划分,同时,他的理性主义是建立在知识论基础上的。在此背景下,康德继承了古希腊以来的理性传统,并第一次将理性的理论应用和实践应用明确区分开来。人与动物的区别,最关键是在于人是一个理性存在物,正如康德所言:人具有一种自己创造自己的特性,因为他有能力根据他自己所采取的目的来使自己完善化,他因此可以作为天赋有理性能力的动物而自己把自己打造成为一个理性的动物。理性被康德理解为一种给与秩序的能力,康德从根本上把理性定义为制定法则的能力,即人的制定法则并且整理思想和与此相应的行为的能力。在康德来看,理性的最高目的不是知识、科学、自然必然性,而是意志自由,是成为一个自由的、道德的、善的意志,这是人类理性的使命。从处于时间链条的因果秩序的层面来考察,人还不能避免受宇宙秩序的制约,以及个人爱好、物质欲望的诱惑。因为处于时间链条中的事物,它的发生都是由之前的一个事件所决定的,所以决定他行为的原因是感性的欲望和冲动,这时候的理性被称为理论理性。理论理性可以形成两种判断,科学判断和利弊判断。从处于自由的层面来考察,人的行为受自由的因果性规定,人可以出于对宇宙的尊敬与敬畏而主动践行道德行为,不为欲望与冲动所左右,这时候人具有超越性。这时的理性被称为实践理性,是不被经验性条件决定的,它只被超验的东西所决定。被经验条件决定的生命状态及其领域被称为自然;被超验的东西决定的生命状态及其领域被称为自由。自然的生命状态适合从事科学研究,自由的生命状态适合从事实践活动。若用自然的生命状态从事实践,用自由的生命状态从事科学研究,就会导致二律背反。
康德所创立的理论体系,发现了旧形而上学陷入困境的原因,即他们仍然用人类的认识
能力去探求物自身的存在根据,例如:灵魂、宇宙、上帝,这些经验以外的东西,人类单凭抽象的思辨是不可能真正认识他们的,这将导致旧形而上学走入迷途,因而康德为理性划定界限。康德按照理性的功能,把理性划分为思辨理性与实践理性。康德批判哲学的主要任务就是对理性进行考察,他认为哲学是一门纯粹理性的学问,理性的理论运用涉及的是现象界的认识,可以为知识提供先天原理,探究自然律是如何可能的;理性的实践运用则关于内心立意或行为决定,可以提供道德的先天原理,理性的实践领域运用探讨并确证道德律是如何可能。康德认为,思辨理性和实践理性其实是一个理性,只是运用的领域不同。理论理性受自然因果必然性支配,所以它关注的事物都是现象界的,也就是说,理论理性不能超越经验的界限,而实践理性必须超越经验的对象。最终,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关注的都是导向实践的。因为一切兴趣最终都是实践的,而且思辨理性的兴趣也只是有条件的,惟有在实践应用中才是完整的。
另外,就二者之间的关系而言,实践理性是优先于理论理性的。在《实践理性批判》的辨证论中,康德说: 在纯粹思辨理性与纯粹实践理性结合成为一种知识时,后者占有优先地位。康德认为,不能允许理论理性优先于实践理性,因为理论理性所着意的, 主要在于认识对象直到认识先天的最高原理, 实践理性则着意于规定意志, 规定它最终的和完全的目的。知识是作为理性的基本目的而存在的,而实践理性领域的道德却是理性的最高目的,所以,理论理性必须从属于实践理性。
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都是人具有的理性能力,理论理性涉及认识论领域,它的对象是现象世界,主要功能在于认知,所以理论理性只具有认识意义而不具有实践意义。康德指出:现象是种种显象,就他们作为对象按照范畴统一性被思维而言,就叫做现象。在康德这里,对于人类的认知来说,能够被认识的事物都属于现象世界,而对于事物本身我们叫作本体。现象和本体是截然不同的,现象是以事物的显像方式去表述它们,而本体是以实物的实存方式去表述它们。正是在此意义上,康德把自然因果性运用到人的思辨理性的现象界;而在自在之物领域,人应该考虑到自由因果性的存在。康德指出:所以,假如人们还要拯救自由,那么除了把一个事物的存在就其在时间中可被规定而言,因而也把按照自然必然性法则的因果性仅仅赋予显象,而把自由赋予作为物自身的同一个存在者之外,就无路可走了。显然,在康德看来,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不仅分属于现象界与物自身,而且理论理性所对应的是自然因果必然性,实践理性所对应的是自由因果必然性。如上所述,康德认为:作为自然必然性的因果性概念,与作为自由的因果性概念不同,仅仅涉及物的实存,只要这个实存是可以在时间中被规定的,从而作为现象与它的作为自在之物的因果性相对照。如果人们把时间之中物的实存的规定认作自在之物的规定(这是人们最为习惯的表象方式),那么因果关系中的必然性根本就无法与自由结合起来;而且它们是彼此矛盾对立的。这也就是说,自然因果性概念只能运用于现象界。与此不同的是,自由因果性只可能在超验的自在之物的领域被提及,如果在自然的领域运用实践理性,而在自由的领域运用理论理性,就会导致矛盾。从根本上来说,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都是人给予秩序的能力,理论理性涉及的是现象界,实践理性涉及的是本体界。前者能够确立自然必然因果性,主要在经验领域;后者能够确立自由必然因果性,主要在超验领域。正是在此基础上,康德得出:在现象界中人为自然立法,而在本体领域中人为自由立法。
二、理论理性:人的认知之境
康德是在认识论领域讨论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的,所以他认为,在理论理性范围内,人
为自然立法。对于人类的认识问题,经验论与唯理论的抗争为康德提供了现实的土壤。经验论者认为,认识过程就是被动接受和自然本能的反映;唯理论者认为,认识唯有经过理性加工才能可靠。他们彼此各执一端,不仅没有解决感性认识和理性法则相统一的问题,而且还导致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对立。康德总结了来自于文艺复兴时期的理论,并结合哲学史上自笛卡尔、培根以来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论战的成果,对经验论和唯理论进行了批判和调和。他对认识必须与对象相一致的观点进行批判,进而提出了使对象与人的认识相一致的认识法则,也从而开创了哲学史上的哥白尼革命。
康德认为,人的理性具有给予自然秩序的能力,这种理性能力要通过理论理性体现出来。理论理性的功能在于认知领域,康德指出:理性的思辨应用的兴趣在于认识客体,所以人可以通过理论理性来认识客体。在康德那里,现象是由感性直观和知性范畴组成的,而对自然的认识是通过感性与知性完成的。感性的对象是可感,仅仅包含可以被理性认识者的对象经由知性认识之内容者,则是理知的。[感性在康德这里被规定为主体的接受性,凭借它,主体的表象状态就有可能由于某个对象的在场而以一定方式被刺激起来知性是主体的一种能力,凭借它,主体就能表象根据其性质不能其感官的东西。感性为人类认识提供经验材料,而知性则给人提供认识的必然性以及法则。认识的过程是人的认识能力借助作为感性的先天直观形式空间和时间获得经验材料的,通过知性范畴构成经验对象并形成知识,最终,理性理念把知识调整成为系统的知识。所以,理论理性的认识过程就是把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认识调整成为系统的知识,在人类获得的知识的基础上,形成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与把握,进而确立人与自然关系的活动准则。
人能够给予两种秩序,即自然必然因果性与自由必然因果性。自然必然因果性作为人类理性在理论理性运用的一个维度,是人类给予自然秩序的能力。在康德那里,感性世界是理论理性的适用范围,对自然的认识存在于感性世界。感性世界是一个被自然因果律所决定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处于时间链条里的事物,它的发生都是由之前的一个事件所决定,每一个事件都有一个自然的原因决定了它的结果,而这一结果又作为原因再决定其结果。这就形成了一个无穷的因果系列,这其中的一切都是机械必然的。康德说:由于按照机械作用原理进行的自然研究对我们的理论理性使用所具有的重要性,这也是一种职责的根源。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就我们能力之所及,机械地来解释自然的一切产物和事件,乃至解释其有目的性的事件。这里可以看出,理论理性受自然因果性支配,它所体现的是合自然目的性,即人类对自然的认识所形成的科学判断只能合乎自然目的性。显然,科学成果是必然的、不容置疑的。在理论理性范围内,人在处理人与自然的认识关系上,只能是认识自然的性质、规律,而不能任意地去破坏自然、违背自然规律,因为在理论理性的范围内人要尊重自然因果必然性。那么,我们可以以人类与自然关系中的自然必然因果性为线索,来追溯理论理性在现象领域活动的属性。康德认为,理论理性认识的对象存在于时空和因果联系的现象界,而现象界也正是经验的世界,所以理论理性的认识对象不能够超出经验世界。如果让理论理性超越自己的界限去探讨自在之物,必然会导致二律背反。所以,现象界的事物要符合自然必然因果性,并且不能超越经验的界限。在康德看来,人与动物一样,是自然界中的一环,人作为感性存在物属于现象界,所以人也受自然必然因果性支配,受到自然必然性的支配。所以,在现象世界中的人要受到爱好、欲望等感性欲求的限制,因为自然必然性是一切物理性东西的因果性所固有的性质,他们的活动在外来的影响下被规定,因而,处于现象界的人的活动原则是在经验领域,所做的判断属于利弊判断。此时的人只是从感觉和利益出发,完全没有自由和主动的资格。但是,康德对这一时期的人是持批判态度的,他认为,人的超越性体现在实践理性领域,假如在一个既具有理性,又具有意志的东西身上,自然的真正目的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