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X﹞9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规划的通知》(X政办发﹝X﹞5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通知》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突出重点、合力推进。到X年,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规范基本成型。各领域制度规范衔接配套、基本完备,服务提供和享有有规可循、有责可督,基本公共服务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升。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全面建立,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并实现动态调整,各领域建设类、管理类、服务类标准基本完善并有效实施。保障机制巩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得到保障,基层服务基础更加夯实,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供给模式创新提效,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大体均衡,广大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显著提高,基本实现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二、重点领域及任务 (一)基本公共教育领域。
1.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及后续行动。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推动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为人口分散地区提供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鼓励优质幼儿园开办连锁园。提升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质量,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39号),加强动态监管和业务指导。(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覆盖水平,X年前消除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实现县域内基本均衡;X年前实现办学标准化,在更高水平上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规范入学秩序。推进“县管校聘”管理,加强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严格学校布局规划,加强重点城镇、近城郊区、新建城区和旧城改造配套学校建设,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管理。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推进中心校与村小一体化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发展,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建设,力争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学校管理标准。(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3.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科学规划普通高中布局,控制普通高中规模和班额。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保障教育教学基本需求。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鼓励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教学内容,为学生学习提供多元选择机会。支持普通高中与高校建立联合培养人才的对接机制,鼓励高校向普通高中开放课程、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等教学和科研资源。
(市教育局负责)
4.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优化布局结构,加大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力度,推进现代职教园区建设,提高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加快推进X市现代职教园区(一期)建设工程,实施现代化示范性院校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2所现代化示范校和2个现代化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实施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项目,总结现代学徒制试点城市建设经验;推进集团化办学,建立1个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10个中职示范专业、4个高职特色专业群。以品牌专业、示范专业为基础,推动专业调整优化,完善专业预警与动态调整机制,提高服务地方经济能力。以现代学徒制、双元制为引领,提高育人质量,推进工匠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落实职业精神与职业技能培养相融合的要求。强化教学、实习、实训相融合,加强实践动手能力培养。鼓励职业学校面向企业、社区、农村开展职工培训、技术服务和文化共建等活动。(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工信局负责)
5.推动继续教育终身化发展。探索构建继续教育终身化制度,推动中高职院校进一步开放教育教学资源,开放办学。大力发展网络教育、远程开放教育,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开放便捷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推进高校建立与完全学分制相适应的教育教学、课程设置、学籍管理、按学分收费等相关制度,实行跨专业、跨学校学分认定。探索高中阶段及以后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学习成果互认,使所有公民都能通过直接升学、先就业再升学、边工作边学习等多种学习方式不断发展。在X省学分银行基础上,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开展学习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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