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考试题(一)
一、 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
1.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方法为“年份十 序号 ”。
2.当场制作的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陈述和申辩笔录、听证笔录等文书,应当在记录完成后注明“ 以下空白 ”,当场交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3.对外使用的文书本身设定签收栏的,在直接送达的情况下,应当由当事人直接签收。没有设定的,一般应当使用 送达回执 。 4. 物品清单 ,是作出查封、扣押、没收物品等行政决定时,附于查封、扣押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后,用于登记相关物品所使用的文书。
5.在当事人表明放弃陈述和申辩权或者放弃听证权时,应当请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意见记录”处写明“放弃陈述和申辩权”或者“ 放弃听证权 ”等内容。
6. 催告书 ,是卫生行政机关作出申请强制执行决定前,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时发出的文书。
7.旧版《现场检查笔录》在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中称作《 现场笔录 》。
8.卫生监督意见书,是卫生行政机关制作的对被监督单位或者个人具
.
.
有指导性或者 指令性 作用的文书。
9.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是在作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行政强制、 行政处罚 等行政决定前,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对拟作出的行政决定意见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批意见的文书。
10.卫生行政执法案卷材料应当按照 一案一卷 形式进行装订,每卷顺序按照有关材料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下列文号的编号正确的是:(A )
A.威卫医罚[2012]41004号;B.威卫公罚字[2012]11001号; C.威卫水罚[2012]第12001号;D.威卫消罚字[2012]51001号。 2.下列案由的写法正确的是:(A )
A.张三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案。 B.张三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 C.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案。
3.新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自下列哪个日期起施行?( c ) A.2012月6月7日; B.2012年9月6日; C.2012年12月1日; D.2012年12月31日。
4.下列不需要使用《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履行事前审批手续的文书是:( D )
A.《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B.《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 C.《查封、扣押决定书》; D.《卫生监督意见书》。
.
.
5.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 日内提出。”(C ) A.5; B.7; C.3; D.10。
6.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B )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A.15; B.30; C.60; D.3个月。
7.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B )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7; B.10; C.15; D.30。
8.( C ),是为调查取证、保存证据或者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等,对特定生产经营场所、物品等采取临时停止使用,以及禁止销售、转移、损毁、隐匿物品等措施时使用的文书。 A.公告;B. 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C. 封条; D.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
9.( A ),是经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的当事人提出,卫生行政机关决定举行听证时向当事人发出的书面通知。
A.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B.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C.听证笔录; D.听证意见书。
10.作出下列哪项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不举行听证?(B )
A.责令停产停业; B.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元罚款; C.吊销许可证、执照; D.对公民个人处以3000元罚款。
.
.
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 2.当事人可以参加合议并提出申辩意见。( × )
3.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当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 4.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期限为10天。( × )
5.听证笔录,是听证结束后,就听证情况及听证人员对该案件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向负责人或者有关部门所做的正式报告。( ×) 6.送达回执用于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 √ ) 7.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必须立即责令当事人改正。( √ )
8.做出《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前,不需要填写《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报经负责人批准。(× )
9.对公民处以一千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可以适用当场行政处罚。( × ) 10.卫生行政机关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在7日内立案。( √ )
四、案例分析题(40分,医疗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监督科答第一题,公共卫生监督科答第二题,其它科室自愿选择)
第一题:2012年12月2日,海山市卫生局接报,2012年12月1日,海山市人民医院(二级以上人民医院)在实施治疗中,对一名5岁男童李彤在本院门诊肌肉注射美洛西林(已列入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出现急性过敏导致死亡,病人家属投诉该医院主治医师吴慧未取
.
.
得该抗菌药物处方权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海山市卫生局立即指派孙海涛、李春红、王海龙三名卫生监督员对此案进行调查取证。孙海涛(执法证号为37-001)、李春红(执法证号为37-002)、王海龙(执法证号为37-003)当日开展相关工作。该医院无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等。海山市卫生局经过听证程序,于12月15日,依据相关法规(法律、法规、规章)给予海山市人民医院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本案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自由裁量合理。
相关法律: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第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权。
其他医疗机构依法享有处方权的医师、乡村医生和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药师,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第二十八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第四十九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组织机构或者未指定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的;
(二)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