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后勤组组织防控物资采购
采购防控新型病毒物资,做好物资统计、采购计划,如红外体温监测仪、酒精、84消毒液、消毒粉、消毒喷壶、紫外线灯等,假期期间能采购的物资尽量采购。
6、校内工作人员防护
门卫及当天值班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上岗,每天对校园及周边情况进行关注,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门卫要求两人值班,空闲时段开展消杀工作。值班室每天消杀,做好记录。
(二)加大对新冠肺炎的防治宣传力度
1、加大力度宣传预防新冠肺炎知识。学校防控办公室及时为各工作小组发放预防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使大家进一步了解防治新冠肺炎的相关知识,提高防范意识。每天通过校园网、教职工工作群、交流群、学生、家长qq群、微信群等网络形式发布宣传信息及最新工作要求,有条件的,对校内人员发放纸质宣传及相关通知,普及新冠肺炎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与最新工作要求。
(三)返校开学阶段
(做好返校开学预案,全力做好新型病毒感染防控工作) 一、推迟开学时间
1.推迟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以市教育局文件为准,另行通知。初拟定:3月8日8:00—17:10职专二年级学生回校注册,内宿生3月7日晚可以回校;3月15日8:00—1
7:10职专一年级学生回校注册,内宿生3月14日晚可以回校。拟定3月9日校内错峰复课。
2.相关开学工作会议采用视频会议方式,视频会议平台待定,以校办通知为准。
二、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1.信息排查,网格化追踪管理
返校前15天,每天了解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通过电话、班级群、教工群等方式,了解各班学生、教职员工身体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督促师生员工如实填写《南宁市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居家观察信息登记表》,落实连续严格居家观察至少14 天,且身体健康方可返校的要求。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返校基本原则:教师连续14天严格居家隔离健康者(无疑似症状,无确诊,无疫情接触)方可返邕自行隔离,在邕自行居家隔离满14天无异状者,方可回校工作、学习;(学生连续14天严格居家隔离健康者,并且有日报核查无疑似症状,无确诊,无疫情接触者,方可返校。届时以上级文件指导为准)
责任部门:信息排查由学工处(在校学生)、就业处(实习学生)、工会(教职工)负责;信息汇总上报由校办负责。
2.日常基本防护工作
(1)出入校园要戴口罩,加强防护措施。要求全校师生佩戴口罩在校内进行教育教学或其他活动。(防护级别要求届时以上级指导意见为准)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工处、专业部、工会 (2)校园消杀工作
开学前完成校内全面消杀,每天一次,开学后公共上课场所(功能室、实训室)每批学生进入前都要进行一次消毒。(校医室做好消杀方案,明确具体技术要求,总务处做好相应物资准备)
暂停使用室内空调,每天消毒学习、住宿场所、活动区域。地面一般采用84消毒液消毒,课桌、学习物品要酒精消毒,有条件采用紫外线消杀。
责任牵头部门:总务处、教务处、学工处、专业部 (3)加强环境及个人防护。教育师生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搞好室内卫生;加强通风,天气晴朗时宿舍区前后开门窗通风一小时以上。
责任部门:学工、教务、校办,校医室
各场所设立责任人,按照消杀要求落实(校医室把关)。 (4)口罩处置
设立废弃口罩回收点、安排专人负责处理,集中点每天消毒。
责任部门:总务处。
负责落实位置、管理人员、物品,制定口罩处理办法。 (5)洗手保障
落实手部卫生要求。体育课、实操课课后、饭前便后等要求师生洗手,各类场所应配备洗手龙头及洗手液。
责任部门:总务处牵头 学工处协助开展相关手部卫生教育。
(6)特殊岗位人员防护
对特殊人群进行特殊预防,如:食堂员工,以及其他与外部人员接触较多的培训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工作人员和与医务人员及其他与病患接触人员要加强防护措施,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必要时进行药物预防。
责任部门:总务处、校医室指导
做好门卫、培训处、招生处、就业处、校办、总务等部门或教职工外出、返校的安全指导工作。
(7)采购工作卫生保障
餐饮保障部门(总务处)要严把采购、储存、操作关,不到不规范、不洁净的场所和零散摊位购买食品,做好食品检验工作,加强炊具、餐具和食品清洗消毒。
采购人员在校医室指导下做好采购消杀程序,日常按程序执行。
责任部门:总务处
(8)学校实行出入限制管理
疫情防控时期严格控制外出,确需公务外出的,由所在部门报告主管副校长批准,报备校办。
责任部门:校办、学工处、各处室
(9)落实疑似病例、病例登记、病情追踪工作 做好学校疑似病例、病例、其他疾病的信息登记、跟踪记录。
校医室及时统计、分析病人情况,做好登记,指导班主任做好生病人员治理情况跟踪登记,并向学校防控办公室总结汇报有关情况。
责任部门:校医室、学工处 (10)加强进出校园封闭管理
学校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校外无关人员进入,人员进出须测量体温。严格控制外单位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学校职工的来访亲友,原则上在学校门外接待,因公确需进入校园的,需经有关部门或人员同意,并出示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外地返回的校内住户要填写信息登记表(附件3),填报旅居史及健康状况、交通工具等情况,当日往前推算14天内到过疫情重点地区或与确诊病例等重点人群有接触史的人员禁止入校,并报学校备查。
学生一般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到所在专业部办理学生放行条、并登记人数和出行路线。
责任部门:学工处、各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