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关于对驻村工作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定点驻村扶贫工作队:
为全面掌握、准确评价各级驻村工作队近一年来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情况,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驻村工作队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黑龙江省定点驻村扶贫工作队及工作队员管理办法》(黑组通字[2017]29号)规定要求,决定对全区驻村工作队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区27支定点驻村扶贫工作队。 二、考核时间 18年5月底前结束。 三、考核组织
由区定点驻村办公室、区扶贫办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做好综合协调,完成对市、区选派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四、考核程序及内容
此次考核按照述职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和平时驻村办掌握等程序进行,主要考核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在落实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政策、发展经济推动脱贫致富、为贫困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推动移风易俗、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等方面的履职情况以及驻村干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情况。考核结果按照100分制计算,每项内容有相应分值。
(一)述职测评(20分)。有关乡镇党委负责组织召开述职测评会议,工作队长代表工作队述职,驻村干部分别进行个人述职。参会人员根据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述职情况及平时表现进行测评(测评票见附件1、附件2)。参会人员一般不少于30人,其中乡镇干部不少于3人(乡镇党委、乡镇长、分管扶贫主要领导、乡镇负责工作队管理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不少于7人,普通党员、村民代表不少于10人,贫困户、脱贫户、清退户、边缘户不少于10人。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述职报告字数原则上分别不少于2000字。
(二)个别谈话(20分)。与参加测评人员进行个别谈话。谈话人员要对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简要介绍,分别进行总体评价,并指出驻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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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队、驻村干部主要不足和进一步提高的意见建议。
(三)实地查看(20分)。围绕攻坚目标和“两不愁、三保障”“三通三有”脱贫标准,深入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推进落实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协调引进的产业项目现场以及其他能够体现帮扶工作成效的相关场所进行实地查看,走访2-3户贫困群众了解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情况,通过实地查看与述职、测评及谈话情况进行相互印证。
(四)平时掌握(40分)。主要包括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日常表现;各项材料上报是否及时、内容是否准确;各项主体责任落实等内容。
(五)确定档次。对于驻村工作队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对于驻村干部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27支工作队、81名驻村干部按照最终打分情况由高到低进行排列,前30%评定为“好”和“优秀”,被驻村办通报的驻村工作队或个人,不能被列为“好”和“优秀”档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驻村工作队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全年工作和其他表现考实考严考准,提高考核工作客观性和公信力。乡镇党委要全力配合,组织实施好考核工作,乡镇党委书记要在考核登记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结合考核工作,由乡镇党委负责提供市派驻村干部考勤情况。驻村干部考勤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对虚报、瞒报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考核材料连同驻村工作队考核登记表(附件3)、驻村干部考核登记表(附件4)、驻村干部考勤情况汇总表(附件5)及考核测评票汇总情况于5月21日前报区驻村办。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考核登记表分别一式三份,一份由乡镇党委存档,一份反馈派出单位,一份报区驻村办备案。
(三)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各乡镇、各派出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考核激励,严肃追责问责,树立正确考核导向。驻村干部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驻村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能评定为优秀档次。驻村工作队被评为“一般”档次及以下的,驻村干部原则上不能评定为优秀档次。驻村干部被评定为“基本称职”档次的,由派出单位进行约谈,限期督促整改落实;驻村干部被评为“不称职”档次的,由区委组织部对本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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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派出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由派出单位召回调换。在严格考核同时,要树立鼓励支持驻村干部干事创业导向,对于作风正派、敢作敢为、敢于碰硬而票数不高等情况,要全面客观分析、审慎提出评价意见,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
联系人:德旭; 电子邮箱:xxxxx; 联系电话:6102069。
附件:1、驻村工作队考核测评票2、驻村干部考核测评票 3、驻村工作队考核登记表 4、驻村干部考核登记表 5、驻村干部考勤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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