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页码 异常工况应急处理授权决策管理制度 SY-AQ-10.4-063 控制状态 发行日期 受控 2020。6.8 2020。6。8 审核 批准 5 修订日期 修订记录 编制 版本 生效日期 A1 1. 文件重新发行。 SY-AQ-10.4-063
异常工况应急处理授权决策管理制度
1.目的
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为更好地对生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建立异常工况下应急处理的授权决策机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中所有出现的异常情况下应该急处理授权决策。 3。职责
3。1生产管理科负责对异常工况情况下应急处理进行决策;
3.2 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对应异常工况情况下应急处理方案进行决策;
3。3 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主要负责人)负责启动应急处理方案或应急救援预案,对现场具体应急处理进行决策,可对下级进行相关职责的授权; 4。程序
4。1 发生生产计划异常,且异常时间在30分钟以上时,应填写《生产计划异常报告单》,主要负责人及时通报安全环科、综合管理科进行生产计划异常方面的信息沟通,一起研拟对策,对异常进行及时处理。生产管理科应根据协调结果及时按本办法要求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并填写《生产计划异常报告单》并及时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
4。2 发生采购异常的由综合管理科在30分钟内通知负责人或生产管理科,由综合管理科汇同生产管理科等相关人员进行生产计划异常方面的信息沟通,一起研拟对策,对异常进行及时处理.生产管理科应根据协调结果及时填写《生产计划异常报告单》并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
4.3 设备发生异常时,现场生产人员应立即通报自己的直接领导,直接领导应仔细落实异常情况,并按本办法要求填写《生产计划异常报告单》,由负责人生产管理科一起研拟对策,对异常进行及时处理.对于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寻求支持。
4。4 水、电、气发生异常时,现场操作人员应立即通报自己的直接领导,直接领导应仔细落实异常情况,并按本办法要求填写《生产计划异常报告单》,由部门负责人和电工负责人一起研拟对策,对异常进行及时处理。对于无法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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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寻求支持。
4.5 紧急情况下,对出现的异常工况,第一时间报告,若不能报告的,生产管理理科主任拥有第一时间停产撤人的决定权和指挥权。现场操作人员、班组长可以先行处置后,将处置方案再进行报告。处置前要不违反操作程和劳动纪律。 5罚则
5.1 未按以上条款执行的,处罚100元/次/条.
5。2 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处置的,或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将按1000元/次处罚。
6.相关文件
5.1《生产计划异常报告单》 5。2《停产撤人权力赋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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