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及具体流程
一生育报销所需提供材料 1.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2张
2.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一孩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胎提供二胎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5.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6.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汇总; 二引、流产
1.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2张、联系电话印在一张纸上;
2.未生育者须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已生育过的女职工不用提供;
3.医疗费收据原件; 4.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5.病历复印件。住院引、流产的需复印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 二、引、流产后生育险报销所需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的社会保障号码;
3未生育者须提供生育证原件、复印件已生育者不用,未领取生育证者,须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4医疗费收据原件; 5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6病历复印件住院引、流产的须提供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并加盖医院公章; 7女职工建行存折复印件并注明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三、计划生育手术后生育险报销所需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的社会保障号码; 3手术费收据原件; 4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5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
6女职工建行存折复印件并注明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四、男职工配偶生育后申领 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1男职工本人活期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并注明男职工姓名、18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2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原件及产前检查医疗费收据原件; 3男职工及其配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18位身份证号码;
4男职工单位介绍信须注明哪位经办人为哪位男职工办理 生育保险业务,盖公章; 5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原件、复印件;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由医院病案室提供的住院病例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并加盖医院红章; 8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 一、实施范围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管理。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通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女职工生育时,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 三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单位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缴费。 三、生育保险待遇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一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生育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后乘以产假天数元以下四舍五入。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高于生育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二生育医疗费用。
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的医疗费,实行定额包干,有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
2. 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 3. 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4. 剖宫产的3800元。 三生育补助金。
男职工的配偶生育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按照我市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1. 生育前六个月以上无工作单位; 2. 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 男职工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 四其他医疗费用。
因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和因生育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经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据实报销。宫内节育器的报销标准按照我市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退休后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四、申报审批程序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对材料齐全,属于经办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需要对生育并发症进行认定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核发其生育保险待遇;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报缴费 1、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