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高层水泥搅拌桩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Ф700间距500的双头多排水泥搅拌桩,约________m;按图纸标注范围。
第二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范围为完成象山兰园项目一期高层水泥搅拌桩工程(具体合同范围界面起止详后附图纸)图纸显示和根据图纸内容、技术规范可合理推断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接管现场现状及遗留问题,在工程履约过程中,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索赔任何费用。乙方在开工前,应细心勘查现场状况,如发现现场出现任何缺陷及不利影响应实时通知甲方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工地范围内地面以下可能存在原建筑物拆除后的基础或支撑结构或地下室或其他地下设施及管线,乙方不能因此等障碍物的拆除等影响而向甲方索要任何相关索赔。因此对于现场地上或地下之情形,无论是否明确,乙方均被视为有详尽了解、完全同意接受并包含一切风险费用在合同单价内。
2、乙方须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双头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对因乙方施工造成水泥土搅拌桩不满足设计强度,乙方须及时进行局部补桩措施,并且承担补救此类缺陷所需费用及承担一切相关损失。 3、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其所实施工程之保修工作,保修期为水泥桩施工完成后三个月。 4、乙方为完成以上所有工作应视为已包括在合同单价之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提出任何经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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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合同价款
1、双方经核算协商确定本合同水泥搅拌桩综合单价为:________元/m3。 2、合同总价暂定:___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3、以上综合单价已将空搅部分费用综合在水泥桩体积和单价内,结算时按上述综合单价140元/m3乘以图纸图示水泥桩体积(图示水泥桩体积计算方式按合同约定第十一条)计算结算总价。 4、乙方的价格包括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含的工作应视为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工程技术规范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和费用,即合同单价应视为是包工、包料、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如机械设备使用费、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损耗、附件及配件、测量放线费、资料费、场内运输费、设备吊装费、材差、人工价差、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费、成品保护费、技措费、赶工费、竣工清理费、管理费、利润、各项税费、乙方承诺不会就上述费用向甲方提出要求补偿要求。
第四条 工程负责人
1、本工程甲方委派:________为现场负责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并及时解决甲方应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宜。
2、本工程乙方委派:________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协助甲方,管好自己的施工队伍,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 甲方工作
1、将施工有关控制点交给乙方,组织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各项施工的交底工作。
2、在施工期间,协调好乙方和可能出现的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3、负责对乙方桩位放好后的复核工作,甲方对乙方桩位的复核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工程质量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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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乙方承诺
1、乙方进场施工的机械设备数量必须保证施工工期要求,保证其机械设备性能的良好并按照甲方要求统一机械设备的颜色。机械设备的型号按甲方的要求进场,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在本合同范围内乙方自行负责生产、质量和安全。乙方应做好现场安全工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应按合同工期,安排生产,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完成生产,做好文明施工。 4、开工前配合甲方技术人员放线定位,乙方负责填写施工记录。
5、乙方代表应在现场指挥生产。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必要损失,甲方有权扣除不必要损失的费用。
6、乙方应及时报告施工中的异常情况,以便及时处理,必要时临时停工,不得在无把握时强行施工。
7、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对工程的总体安排,接受技术指导。如有违章作业,甲方有权按章罚款,停工整顿。乙方必须配齐各工种所需人员,特别包括一名现场技术员,技术员负责本机组的生产质量管理,并配合甲方技术负责人参与现场质量管理。
8、乙方应严格按图纸中要求的水泥强度等级和掺量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水泥用量不得少于________㎏/m3,如因乙方未按图纸及合同要求施工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水泥搅拌桩全部施工完成且经甲方初验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基坑围护开 挖后,水泥搅拌桩验收合格付至合同额的70%,基坑土方回填后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额的85%,剩于15%待双方核对结算确认后20天内无息付清。
3、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须提前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等额发票和收据交与甲方。如因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提供上述发票和收据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延期或拒付工程款,直至甲方收到上述发票和收据为止。
第八条 工程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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