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XX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绩效管理制度(2015版)
第一条 绩效管理目的
1、帮助企业战略目标实现; 2、帮助员工实现“三个提高”。 第二条 绩效管理原则
1、 全员绩效:人人有目标,人人开展绩效管理; 2、 业绩导向:以结果为导向,凡无结果均“不计分”;
3、 公平、公开、公正:被考核人提供考核所需依据,并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三条 绩效管理范围
1、 人员范围:月度工作日≧15日的所有人员; 2、 考核内容:集团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 第四条 绩效管理责权
1、 集团总裁办公室、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为目标绩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总裁办负责高管及单位考核;
2、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出政策并对单位进行绩效指导和稽核; 3、 各子公司(含投资公司)根据政策制定绩效管理细则或办法; 4、 借调类人员由用人单位考核,原单位通报并运用绩效结果; 第五条 绩效管理周期
1、 月度考核周期为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 2、 各职能部门、直管项目、指挥部每月28日前将本月考核结果报集团人资部备案;
3、 各子公司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核结果报集团人资部备案; 4、 投资公司月度考核周期为自然月,考核结果上报可适当延迟;
第六条 绩效目标制定、考核
1、 集团年度目标由集团总裁办制定并组织分解;
2、 集团高层、各单位(既单位负责人)目标制定、考核流程参照总裁办《目标管理制度》;
3、 单位绩效考核人数原则上等于薪酬人数,如有差异需分析说明原因; 4、 单位负责人、支部书记月度绩效成绩不得高于单位成绩; 5、 员工绩效目标制定流程:见附件1 6、 员工绩效目标考核流程:见附件2 第七条 绩效等级界定
1、 优秀:个人月度成绩≧90分;
2、 良好:个人月度成绩80≦得分﹤90分; 3、 称职:个人月度成绩70≦得分﹤80分; 4、 基本称职:个人月度成绩60≦得分﹤70分; 5、 不称职:个人月度成绩﹤60分;
6、 出现重大失误、失职、渎职等情况一票否决。 7、 “称职”外的等级,考核人需注明评价原因。 第八条 绩效奖惩办法 绩效主体 集团高管 等级 优秀 奖/罚系数 2 1 0 -0.5 -1 2 1 0 -0.5 奖惩办法 年度兑现,按照《薪酬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良好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优秀 集团下属单位负责人 月度工资×30%×系数,月度兑现 集团总部、直管单位其他员工 良好 称职 基本称职 月度工资×20%×系数,月度兑现 不称职 -1 子公司员工(总经理除外) 第九条 绩效反馈面谈
参照本制度制定绩效管理细则、办法实施 考核责任人负责下属绩效结果反馈面谈。 第十条 绩效结果通报、运用
1、 集团总裁办公室负责高管及单位负责人考核通报,人力资源管理部运用结果; 2、 子公司负责本单位人员考核通报(直管人员除外),并运用结果; 3、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其余人员考核通报,并运用结果; 第十一条 绩效申诉
对考核过程、考核结果不认同者,可向目标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工会进行投诉,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予以回复。 第十二条 处罚条款
1、 因违反制度导致绩效考核工作无法顺利进行,一经核实,将作为单位月度目标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扣分项,计-2分/次至-5分/次;
2、 绩效管理弄虚作假、不作为,一经核实,将对责任人进行行政记过处罚,直至免职。
第十三条 附则
1、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其他同类条款同时废止。
附件:1、员工绩效目标制定流程
2、员工绩效目标考核流程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员工绩效目标制定流程
图一:集团路桥版块子公司、投资公司直管单位、指挥部人员(集团路桥版块子公司负责人可根据单位情况适当调整流程)
图二:集团职能部门、直管系统或单位人员
图三:投资公司非直管单位人员(可根据单位情况适当调整流程)
XXXXX 略 略 略 投资公司人资处 审核审核汇总/备案 投资集团负责人 投资公司负责人核定下达核定 集团人资部 备案 员工 拟定 直接领导 初审 部门/直管负责人 核定下达 集团人资部 备案 员工 拟定 直接领导 核定下达 单位人资处 备案 单位负责人 备案 集团人资部 备案 附件2:员工绩效目标考核流程
图一:集团路桥版块子公司、投资公司直管单位、指挥部人员(集团路桥版块子公司负责人可根据单位情况适当调整流程)
图二:集团职能部门、直管系统或单位人员
图三:投资公司非直管单位人员(可根据单位情况适当调整流程)
员工 自评 科室/项目负责人初评 单位人资处 复评 单位负责人 终评 集团人资部 稽核 员工 自评 直管领导 初评 部门/直管负责人终评 集团人资部 稽核 集团人资部 备案 终评 略 略 投资集团人资处 复评/备案 投资集团负责人
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制度(201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