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课时 薪火相传有继承
案例一
教学设计 一、课时导入
多媒体出示几个有关遗产继承情景的漫画。
思考:在家庭成员之间,遗产继承有哪些民事关系呢?
【设计意图:继承权是基于近亲属的身份关系而发生的财产权,兼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属性。遗产继承发生在特定的生活情景之中。通过几个漫画立体地展现生活中的遗产继承问题,使学生对遗产继承有个总体的感官印象。】
二、主题探究
主题探究活动(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阅读教材内容,明确以下内容: (1)什么是继承? (2)继承制度有什么作用?
(3)什么是继承人、遗产、被继承人继承权? (4)被继承人的债务怎样处理? (5)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有哪两种? (6)遗嘱继承和遗赠有什么区别? (7)法定继承有什么特点?
(8)依据民法典继承编,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9)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顺序上有什么特殊规定?
(10)家庭成员应如何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处理有什么意义? 交流展示:
(1)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3)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4)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5)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有两种: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
(6)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称为遗赠,不属于继承。
(7)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即法定继承是严格按照人身关系的亲疏确定的继承方式。
(8)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
(9)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10)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教师逐条补充讲解:
(1)发生继承的条件有三个:一是自然人死亡后,二是个人合法财产,三是依法转移。
(2)继承制度不仅是一种财产关系,也是一种亲情关系。
(3)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一般是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被继承人死亡后的财产才是遗产。
(4)如果一个被继承人有债务,继承人最多有义务偿还的只是自己继承遗产的份额部分,被继承人债务超出继承人份额的部分没有偿还义务。
(5)继承权最终只能通过一种方式取得,即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 (6)遗嘱和遗赠的区别在于取得死者财产的人与死者的关系不同。获得遗赠的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7)从继承权的取得方式看,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8)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地位是平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9)这一条规定可以说是民法典继承编的道德条款或者是赡养条款。 (10)民法典继承编的这条规定体现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体现了法律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维护。
2.学以致用,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