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与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建立起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避免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健康、稳步发展,实现“零伤亡、零事故、零职业病” 的总目标,现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以及与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联的承包商与供应商。
3 目标与指标制定原则
3.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公司上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执行与评估情况,在每年年初负责当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工作,并经公司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讨论、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3.2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每年组织各部门对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安全目标与指标及安全工作计划。
4 目标与指标分解
4.1 公司办公室负责将已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到各部门。 4.2 公司各部门、以及关联的承包商与供应商的负责人,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采取签定责任书等形式,把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层层分解下达到每个班组和每个员工,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量化分解,每一级都要通过对下级的强化管理,来确保总体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实现。
4.3 公司各部门、以及关联的承包商与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完善所管辖区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和考核体系,努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相应各项量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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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安全生产目标与考核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