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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在线培训学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学员更好更方便地开展在线培训学习, 规范高校教师在线培训管理,促进网络培训与高校校本培训相结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在线培训是指学员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上“在线培训”和“院校学习中心”频道参与的高校教师网络培训。 第三条 在线培训学分是高校教师完成在线学习任务,在规定的各个培训环节所获得的分值单位,用于统计和管理学员为达到培训要求、获得结业证书所需要的学习量。
第四条 学员参加在线课程视频内容学习,参与直播讲座、交流讨论等教学活动,提交作业等都会获得相应的学分。学员修满5学分(1学分折算为5个继续教育学时),完成各学习环节最低学分要求,通过考核,可获得在线培训证书。各学习环节最低学分要求如下:
学习环节 在线课程视频学习 参加教学活动 提交作业 最低学分要求 2学分 1.5学分 0.5学分 备注 总时长不低于10学时 活动种类不限 每门课程1篇 第五条 在线学员所获学分超过5学分时,学分实时累积,并可用于其他培训课程的学分认定。证书打印后,累计学分自动扣减。
第六条 通过院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学习的学员学分认定规则,由所在学校和网培中心共同商定。如所在学校无特殊要求,则遵循上述在线培训学
分管理规则。但在一年有效期内每个学员由网培中心认定的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折算为50学时)。 第七条 本办法由网培中心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后施行。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
二〇一四年六月
附件2 **学院2015年网络在线培训课程清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在线培训课程名称 计算机组成原理 C语言程序设计 数学建模 概率与统计 经济数学 数学分析 理论力学 材料力学 电磁学 土木工程概论 战略管理 中国古代文学史 文学理论 民法学 刑法学 国际金融学 西方经济学 金融学 产业经济学 微观经济学 金融工程学 通信原理 实验心理学 电力电子技术 课程类别 工学--电气信息类 工学--电气信息类 理学--数学类 理学--数学类 理学--数学类 理学--数学类 工学--工程力学类 工学--工程力学类 理学--物理学类 工学--土建类 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 法学--法学类 法学--法学类 经济学--经济学类 经济学--经济学类 经济学--经济学类 经济学--经济学类 经济学--经济学类 经济学--经济学类 工学--电气信息类 理学--心理学类 工学--电气信息类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动物生物学 数理统计 大学物理 中国古代文学史 数学建模与数学实验 管理信息系统 行政管理学 自动控制原理 量子力学 广告学概论 传播学 中国法制史 国际法 心理学研究方法 心理测量 社会学概论 发展政治学 水力学 教育心理学 投入产出分析 流体力学 运筹学 比较政治制度 弹性力学 教育学原理 高等代数 计量经济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 人工智能 外贸单证操作 外国文学史 品牌学 测量学 计算物理 认知心理学 工程制图 动画影片制作 系统仿真与CAD 数值分析 宏观经济学 英语写作 西方文明史 数字传播技术应用 理学--生物科学类 理学--统计学类 理学--物理学类 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 理学--数学类 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管理学--公共管理类 工学--电气信息类 理学--物理学类 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法学--法学类 法学--法学类 理学--心理学类 理学--心理学类 法学--社会学类 法学--政治学类 工学--水利类 教育学--教育学类 经济学--经济学类 工学--工程力学类 理学--数学类 法学--政治学类 工学--工程力学类 教育学--教育学类 理学--数学类 经济学--经济学类 工学--材料类 工学--电气信息类 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 工学--测绘类 理学--物理学类 理学--心理学类 工学--机械类 文学--艺术类 工学--电气信息类 理学--数学类 经济学--经济学类 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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