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乱搭乱建;
(4)不改变住宅外立面,不得擅自另开门、窗以及改变门、窗洞的原有尺寸;
(5)不得擅自改燃气管道等设施;
(6)在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通告邻里;
(7)不得拒绝和阻碍甲方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指导;
(8)不得擅自加封阳台、天台,室外空调机按指定位置安装。 003 HWPM (三)丙方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1、权力
(1)在取得业主/业主委托人的装修委托合同和物业管理处的核准后,进场文明施工;
(2)有权获得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收入。 2、义务
(1)严格执行管理处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按规定向管理处办理施工手续等的申报; (3)在施工中,积极配合管理处有关人员的检查督导;
(4)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报建筑设计院批准,并做闭水试验;
(5)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能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6)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
WI/Z-A/0 不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安全,对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完全自负;
(7)施工期间,不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坏公共部位的设施;
(8)装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 七、法律责任
1、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水、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2、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或损失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WI/Z-003 HWPM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A/0 3、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装修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5、装饰装修企业自行采购或者向装修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1)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
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罚款;
(3)擅自拆改供水、燃气管道等设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4)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7、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外墙上开门、窗的,或改变门、窗洞尺寸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8、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9、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 WI/Z-003 HWPM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A/0 进行焊接作业的,或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物业管理条例执
行。
九、本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共同遵守。如有分歧,三方协商
办理或另附补充协议。协商不能解决,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上诉法院裁决。
十、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WI/Z-004 HWPM 防火责任书 A/0 本人愿意在 装修期间,担任防火责任人,并严格做到: 1、负责对进场的所有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2、装修施工过程中,严格要求所有人员遵守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3、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火灾的发生。在施工现场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并放置于明显、易拿位置;
4、在施工中不大量使用易燃材料(易燃材料须做防火处理),注意装修材料合理堆放,装修垃圾及时清运,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5、施工用电配施工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电源采
用橡胶电缆,装修过程中用电遵守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用电;
6、保护好小区原有的消防设施,不发生意外情况,严禁动用消防器材。如需对装修户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必须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7、如需明火作业,须经管理处批准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就近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远离易燃易爆材料及物品;
8、不在工地内使用电炉、电热棒等电热设施,不使用高瓦数照明灯,严禁使用煤气;
9、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电焊机等,须经管理处批准后方可使用; 10、不擅自改动燃气管道、供电、智能化线路;
11、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如有吸烟者按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12、凡因违反上述规定所发生的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及雇请施工的业主/用户,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装修施工单位: 联系电话: 防火责任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WI/Z-005 HWPN 装修施工承诺书 A/0 装修地点: 栋 单元 室 本人及所雇请的施工单位在对居室进行装修过程中将认真遵守政府和管理处各项装修管理规定。同时做到: 一、装修责任
1、对装修质量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监督和验收责任,保证二年防水、防漏,五年的有效保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