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SG-JS-03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某发电厂六期工程 编号 1#转运站、廊道及翻车机室土方负责人 开挖补充交底 一、现场概况:目前,翻车机室表层土体卸载及第一层支撑已施工完成,1#地下输煤道运土通道以西段及1#转运站土方已开挖至8.6m,运土通道以东段土方已开挖至9.6米。1#地下输煤道,1#转运站第一层支撑已施工完成,第二层支撑体系正在组织施工。针对剩余土方开挖工程量,在原批准的作业指导书《翻车机室、1#输煤地下廊道、1#转运站第一分册土方工程施工》(编号TL04-C-07-03-1)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以下作业方法和管理,以确保本工程在保证安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高效组织施工。 二、作业方法和要求 2.1、总体方案 1)运土通道施工。受运煤道路影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所调整,由运土通道从廊道侧面出口向北,转向由原来向西改为向东,出通道后从运煤道路像西运土至弃土场。运土通道在廊道北侧接口处开挖深度约9.6米,要求该处通道两侧支护桩体一层钢支撑施工完毕,运土通道路面铺设块石和碎石基层硬化,以满足行车条件。 (2)1#转运站土方已开挖至8.6m,待第二层围檩梁及斜撑施工完成且围檩梁强度达到75%后,经监理、总包确认可以进行下层土方施工时,进行第三次土方开挖,采用两台机械按照原作业指导书要求按照“递挖”方式,分层开挖至设计标高。 (3)1#输煤地下廊道大致分三段施工。第一段为运土通道口至1#转运站段(该段只有一层钢支撑体系),此段土方已开挖至8.6m,在1#转运站第三层土方开挖前比设计标高预留1米厚土层,作为1#转运站出土通道,待1#转运站土方开挖完成后,再按照廊道设计标高由西向东退挖至运土通道口。第二段为运土通道口至B=1506段(该段有两层钢支撑体系),目前挖土至施工第二层钢支撑标高处即9.6m,不再向下开挖,施工完成围檩梁后作为第三段和翻车机室挖土通道;直到廊道第三段和翻车机室土方开挖完成后,再从B=1506处由东向西随挖随支,直到运土通道口处。第三段为B=1506至翻车机室段(该段有三层钢支撑体系),待第二层围檩梁、支撑达到允许开挖强度后,开挖第三层土方至5.2m并施工完围檩梁后,用作翻车机室出土通道;待翻车机室第三层即5.2m围檩梁、支撑施工完并达到允许开挖强度时,采用递挖和掏挖结合,由东向西挖至设计标高后,再随挖随支廊道第三段第四层即5.2m以下土方至设计标高。 (4)翻车机室土方已开挖至14.10m,第二次开挖至9.6m,第三次开挖至5.2m,第四次分层开挖至设计标高。开挖过程中必须做到开挖一层、支撑一层、支撑达到强度要求后方可开挖下一层。 上述主要施工工序若有局部调整时,应书面提交调整的施工方案,经过审批后方可作为施工依据,并要求及时做好调整后的工序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2、作业方法和要求 2.2.1上道工序要求:每层土方开挖前,该层基坑支护体系施工完毕并满足土方开挖要求,支护体系需要由另外施工标段方经过监理、总包验收满足基坑开挖条件。 2.2.2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先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每层围檩、支撑、连系梁等均施工完成并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开挖。 2.2.3必须严格按批准的作业指导书施工,在开挖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总承包方委托河海大学承担的基坑监测数据,并及时根据监测数据调整施工工序和必要应急安排及处理,遇到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时,必须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上级部门告知。发现支护桩移位监测数据较大(如超过预警值)、局部坑壁位移过大、坑边出现裂隙及止水帷幕渗水等情况,要及时向项目部、总承包、基坑支护责任单位、监理部反映,由总承包责成基坑支护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在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继续施工。 2.2.4在土方开挖过程中除每天及时了解总承包委托监测单位监测信息外,还必须对自行设置的监 交底人 交底日期 受交底代表 总人数
编号:SG-JS-03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某发电厂六期工程 1#转运站、廊道及翻车机室土方开挖 编号 负责人 主要内容: 测点实施日常观察和必要的监测,包括基坑边坡稳定性观感巡查,为土方开挖提供可靠的依据。 2.2.5基坑底20cm土方根据设计资料分析是中等风化泥质砂岩,应由小挖机挖除,辅以人工清除,严禁超挖,垫层必须在土方挖至设计标高后24小时内浇筑完成,不能让雨水或地下水浸泡基底的红砂岩。 2.2.6土方开挖期间,挖土机械不得碰撞支护桩、立柱与支撑,挖土时宜先掏空立柱四周,避免立柱承受不均匀的侧向土压力。在立柱桩、混凝土支撑周边需加设警戒标识。 2.2.7机械进出口通道均位于坑边,临时路施工用块石和碎石铺设,如局部遇软弱地基造成车辆运行困难的地方采用路基板铺垫。 2.2.8土方开挖,按照挖机的挖土工作范围,挖机间的间距需大于16m。土方开挖过程中运输车辆车厢挡板必须完好,不得超装超载并严格按制定好的路线行驶。派专人清扫道路。 2.2.9 做好基坑上口和边坡截留排水明沟和集水井,集水井中固定抽水设备;基坑底部做好明排水工作,随基坑开挖作业面随时做好明排水沟和集水井,确保基坑在雨天不积水。遇到夏季汛期按照项目部制订的汛期应急预案执行。基坑开挖过程中,遇到支护桩体间渗水时,及时告知总承包方,由总承包责成基坑支护施工单位及时处理渗水部位,确保基坑周围不得渗水。 2.2.10作业人员配置、分工及材料、设备、机具配备必须按作业指导书执行。 2.2.11对深基坑开挖过程中,出现止水帷幕渗水情况,应及时书面提交,由总承包责成支护单位处理支护桩外的止水帷幕。经常观察渗水点变化情况,是否浑浊,如需处理,可采用喷浆加导流处理。 三、安全控制措施及注意事项 3.1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 3.2反铲挖掘机、推土机、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程序。 3.3机械施工场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机械作业半径内严禁站人或进行其他工作,作业期间应有专人在场地负责指挥,挖掘机卸土时应在整机停稳后进行,不得将铲斗从运输车辆驾驶室顶部越过,装土时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装土车上,在挖方坡周围10m内不得堆放重物并控制车辆行走 ,工作人员不得脱岗,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3.4挖掘机操作及汽车装土行驶要听从现场指挥,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开行路线行驶,夜间作业时机上及工作人员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3.5作业面上安排专职安全员进行监护,对机械操作工要进行专项安全教育。 3.6挖掘机暂停作业时应将挖斗放到地面,不得使其悬空。 3.7土方开挖时要及时按作业指导书要求设置排水沟及集水井,特别是在雨期施工的时候,要及时排水,严格检查现场的排水系统,保证排水畅通。 3.8基坑支护责任单位必须完成基坑设计施工图中的基坑边界周围地面排水沟,以及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的止水、排水设施和边坡硬化施工。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3.9从变压器至二级盘或二级盘至用电设备由项目部统一规划,电缆埋设,至三级盘由各施工单位选用。二级盘由电仪工程处统一维护,其它单位不得任意开启。非电工不得随意维修电动工器具,请专业电工进行维修,电工需持证作业。 3.10运土坡道要经常检查,如遇到地基软弱层,或雨天后需对运土通道加铺石子或铺垫钢板维护,防止运土车辆打滑。 3.11进出运土通道的车辆必须将后面的翻斗全部落到原位状态,防止在运土过程中碰撞支撑结构,要求在运土出入口处设置专人查看,并要求驾驶员每日检查车况。 3.12基坑临边防护须及时,严禁人员在栏杆内走动作业,栏杆上应设置防止依靠的警示牌。 3.13在开挖过程中,应及时了解基坑监测数据,发现支护桩移位监测数据较大、局部坑壁位移过大、坑边出现裂隙及止水帷幕渗水等情况,要及时停止施工并向项目部、总承包、设计、监理反映,在确认无危险后继续方可向下开挖。 交底人 受交底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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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G-JS-03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某发电厂六期工程 1#转运站、廊道及翻车机室土方开挖 编号 负责人 主要内容:。 四、工艺质量控制措施: 4.1土方工程施工中,应定期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施工中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盘尺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2在开挖时注意保护测量桩、轴线桩、水准基桩、监测点,防止被挖土、运土机械设备碰撞、行驶破坏。 4.3在开挖过程中时刻注意边坡的变化,全过程观察、测量。 4.4对于机械开挖后的基底及边坡由人工修至设计要求,严格按质量要求控制把关,避免造成超挖、乱挖。 4.5夜间施工应设足够照明,防止地基、边坡超挖。 4.6在雨天施工一定要做好排水和降水工作,对已挖至设计标高得进行覆盖保护,避免雨水浸泡基底。需进行回填的土源,必须保证土体含水率,可采用彩条布进行覆盖。 4.7基坑开挖完毕后由设计院地质工代现场进行验槽确定,确定符合设计要求后及时进行下一工序垫层的施工,将基底土质及时覆盖。 五、预防与应急措施 在开挖过程,对开挖过的基坑进行检查,保持排水畅通。在施工前应充分准备编织袋、塑料布和水泵等材料、工器具,谨防在下雨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及时解决现场发生的紧急情况。 应及时了解总承包方委托河海大学承担的基坑监测数据,并安排专人检查边坡及支护情况,观察边坡是否稳定,止水帷幕渗水,是否出现土方坍塌现象。如发现支护桩移位监测数据较大、局部坑壁位移过大、坑边出现裂隙等情况,要及时停止施工、安排人员撤离并向项目部、总承包、设计、监理反映,在确认无危险后继续方可施工。 对所在工作范围内发生的各类诸如触电、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人员等突发性事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同时及时向项目部报告协调处理。组织机构与职责: ? 项目部安委会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最高管理机构,常务办事机构设在安全部。 ? 总指挥1名,由项目部安委会主任 *** 担任,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总体决策和指挥。 ? 副总指挥2名,由项目安委会副主任****、 ****担任,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现场指挥和协调。 ? 救护组组长1名,由安全部长**** 担任,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中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并与外援急救力量联络,请求必要的支援;开展日常的急救培训与宣传工作。 ? 服务组组长1名,由行政事务科 ***** 担任,负责维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现场秩序及现场人员的疏散工作。 ? 办公室主任 *** ,负责救护车辆的联系、事故现场资料照片的拍摄及伤员抢救所需的预支出费用。 ? 事故单位负责人,积极配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人员开展各项工作。 交底人 受交底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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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运站翻车机室输煤廊道土方开挖补充技术交底记录



